Fw: [疑問] 對版規有疑問, 請釋疑

看板L_LifeJob作者 (nessun-dorma)時間10年前 (2013/09/04 07: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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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ca 信箱] 作者: AMYHUANG (原來如此) 標題: Re: [疑問] 對版規有疑問, 請釋疑 時間: Wed Aug 28 12:06:24 2013 本信針對以下回覆釋疑 8-3是獨立條文 8-3-f是8-3條文補充說明的細項 也就是下面這一條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及推文內容。 *的符號代表的是補充說明或是備註之義 而-是破折號 你可以查一下 教育部的國語文釋疑 破折號有至或到的意思 所以可以當路徑解釋使用 另外 這一篇#1I2J0Gwq文章 公告到現在已經14天了 根據版規第十條我應該可以不用回覆你 但為了服務版友 我還是再解釋一次,我也會在公告上面加註 oca 版友 因公然挑釁,引戰,及破壞本版討論氣氛,故判決水桶200天 根據版規第八條第三款 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將依情節水桶4-12個月,並劣退文章。 依情節我判決200天也就是六個多月 : 3. 若 a~g 為 8-3 之細項罰則,為何 a~g 總罰則加總與 8-3 的 4~12 個月無法對應 他不是 : 4. 若 8-3 為獨立條款,與以下 a~g 不衝突的話 : 為何 #1I6YewKB 使用 "8-3-f" 此種判決方式 : tks. 因為它們被申訴的和你不同 你被水桶是因為版主認為你發文公然挑釁 他們就討論事情的時候有情緒而使用不當辭彙 我認為不是蓄意的 但是你波了這樣的話 在下身為一個酸民,舉著大旗質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就是想看笑話我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多版上的創業者會一起下去演這齣鬧劇而已。 我實在無法相信你不是蓄意在版上挑釁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91.2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ca (114.25.197.154), 時間: 09/04/2013 07:30:46
文章代碼(AID): #1I9d4eof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