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ome-sale板主水桶誤判-3

看板L_LifeInfo作者 (約翰.史密斯)時間9年前 (2015/03/09 2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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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DRMIX 信箱] 作者: renba (I'm back)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Mon Mar 9 15:25:16 2015 ※ 引述《DDRMIX (約翰.史密斯)》之銘言: : ※ 引述《renba (I'm back)》之銘言: : : 你的發言不是臆測 是直指 : : 如果只講妓者 沒講誰 沒有指定某對象 沒問題 : : 發言可得而之的情況下 指人妓者 就會有問題 : : 把我的判斷標準跟你說明 敬請見諒 :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說 : 「中國時報記者 不意外」 : 「華碩員工 不意外」 : 「房仲 不意外」 : 一樣都會被桶是嗎? : 所以你也不認為「網軍」一詞即是侮辱 : 重點不在於對方是什麼職業 : 而在於我是否有虛構事實直指對方職業? : 請版主謹慎想一下 : 因為如果你認為「虛構事實直指對方職業」算侮辱的話 : 以後勢必會有一堆同樣標準案例出現 我有點不懂你說的最後兩句 是說很多人po文會被說是仲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98.1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DRMIX (114.38.20.113), 03/09/2015 2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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