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SaraV 申訴 nadoka 案
【裁判字號】D0024
【裁判日期】公元2011年十一月十日
【裁判案由】10/18 [申訴] ask版主nadoka有怠職務!
#1EdPsX92 (L_LifeInfo)
使用者 SaraV 因不服板主之處理方式,申訴 ask 板板主 nadoka。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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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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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一、ask 板之板規。
四、禁止吵架、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違者砍文並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劣退。
再犯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上,期滿後再犯永久水桶。
二、檢視使用者 SaraV 所附之相關證據,使用者 hsinyeh 之推文『XX之人必有可恨
之處』,並未有針對特定對象。另外,使用者 madoka82 之推文『又文章質量也
是一樣不是多就好 充文章的自己長眼一點...』亦未針對特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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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08,
10/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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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08,
10/13 09:08
使用者 pttlikeshit 亦不認為對方有吵架、挑釁等行為,亦理性回應 ID 問題。另外,
只以指稱對方 ID 是來亂的,亦難以判定有挑釁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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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11,
10/1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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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1:22,
10/15 21:22
從使用者 madoka82,無從得知針對某位特定使用者。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nadoka 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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