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Railway版主不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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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Jb4kCk (Railway) [ptt.cc] [公告] #1DJVRSEo推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ailway/M.1296978222.A.3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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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來信檢舉#1DJVRSEo文中推文:
推 Jimmy2010:有請大「濕」開「是」 02/06 09:28
師 釋
推 hagric:大「濕」:春節銷售量不如預期 02/06 09:31
師
推 toast520520:大「濕」快為全台灣的芸芸大眾開「示」一下 02/06 09:46
師 釋
推 hima:如果大「濕」聽到初三的運量,大概會從椅子上摔下來吧.... 02/06 10:21
師
→ afubo:高速公路車流量初三不到三百萬大「濕」怎麼說呢 02/06 11:48
5.請務必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5.1 錯別字過多導致閱讀不易,或時刻、票價、旅客相關資訊錯誤之文章。
其中錯字計算標準如下:
5.2 認定標準:
5.2.2 推文內容錯字:任何單一推文根據 5.1標準計算後大於 1個。
經板主群討論後依板規第五條公告警告一次,請大家發言前務必更加謹慎
上訴的理由如下:
本案爭議字眼均為「大濕」一詞,且本案相關使用者均已特別以引號(夾注號)
註明,可見乃特殊用法。既為特殊用法,發文者依照常理必再三檢視用法是否錯
誤,故本人主張,本案應優先適用板規 3.2.2「人身攻擊」相關規定,而非
5.2.1錯別字相關規定。
查鐵道板 3.2.2條文明載「其中指名道姓之檢舉需為『被攻擊者』始具檢舉資格
,並檢附相關證據,交由板主認定」,故本案唯有「大濕」使用者始俱檢舉資格
,本人要求板主依照鐵道板板規 9.4公佈相關檢舉信件,以查明檢舉人是否具備
檢舉資格。若否,則板主方面應該廢止此一判決,以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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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49.233.106
※ 編輯: toast520520 來自: 222.149.233.106 (02/10 22:32)
推
02/12 08:5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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