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與版主溝通信件
※ [本文轉錄自 aitt 信箱]
作者: HAIWEI (維)
標題: Re: 版規生效日是9/4.為何還判我之前文章水桶?
時間: Sun Sep 5 22:51:34 2010
我的板規9/4公告
進板畫面已經擺很久了
板規不是沒版主就不算數的好嗎?
我也已經公告給你們時間刪文了
板規修改的投票已經在進行中
我也只給你水桶一個月
沒給你劣文
如果有任何疑慮請找組務申訴
謝謝
※ 引述《aitt (關關難過關關過(M))》之銘言:
: 我想請問這位版主..您的版規9/4才公告...那麼就是9/4生效..
: 憑那點將我之前的文章以噓文減推文超過20將我水桶?
: 分明是濫用職權..打壓異己嘛...
: 再說.您將我發的那篇#1COYow86也給刪文.是想讓我與組務都拿不出證據.對你沒輒嗎?
: 而且.您的版規中...鬧板文、引戰文、政治、廣告、租賃、頂讓、一行文、
: 注音文一律劣退,浸水桶無限期! 試問..這種版規未免太不近人情?
: 難道不能先警告.或先水桶一個月.第三次再無限期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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