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不服Militarylife版主fogflower之永桶
※ [本文轉錄自 MMMMM55 信箱]
作者: MMMMM55 (5M)
標題: 申訴
時間: Sat Jul 29 11:01:26 2017
本人不明瞭到底為什麼會被永久水桶
請你做個說明
下面是你水桶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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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7/28 21:53,
07/28 21:53
→
07/28 21:55,
07/28 21:55
如上述推文所示,那麼請問你是哪位?
一整天下來,辛苦了,請好好休息。
依據板規:
第二十一條(推噓文刻意引戰之禁止)
如有於文章之推噓文中以隨意推文、故意嘲諷他人等行為意圖引起爭端者,經版友檢具
證據向板主檢舉,且經板主審視確實成立者,處以永久水桶,除將證據附於公告為證外
,板友並不得於公告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
PTT 使用者條款2.0「8-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2)」亦規定:您同意本站得基於自行之
考量,因您透過各種方式威脅、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
為,致影響言論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依上開規定,若因刻意引起爭端而引發司法訴訟之情事,並經版友以判決確定之處分書
、判決書舉證屬實,版主得向帳號部提報刻意引起爭端之版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發布
之提報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
奉送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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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問我是哪位?「我是誰」是你水桶的原因?
我就是我。
2.請問,我有隨意推文、故意嘲諷他人等行為意圖引起爭端嗎?
版友有向你檢舉?
證據拿出來阿
這篇是要對簿公堂的,請你把我違規還有版友檢舉信拿出來
這樣本人才能信服!
3.我有「透過各種方式威脅、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
為,致影響言論自由以及本站營運」嗎?
沒有嘛!
4.沒有我違規的證據就是亂桶、失職、欺負本人!
如果版主可以這樣搞,PTT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5.你的答覆本人將做為向上申訴之依據!請拿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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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66.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MMMM55 (1.170.66.30), 07/31/2017 10: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