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5]溝通信件4

看板L_HappyLivin作者 (點藏必須死)時間10年前 (2013/09/04 1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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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板規1.3.1未滿50字,已有先推文提醒)Re: [問題] 時間 Tue Sep 3 23:26:59 2013 ─────────────────────────────────────── ※ 引述《Jaies (傑斯)》之銘言: : : 而你在推文提醒時也完全為說明這點 : : 如果溝通完的結果判定是被嗆就挾怨報復,那就只能組務見 : 假如一開始您只是跑題的話, 文內內容並無跑題,該連結100%跟Marvel有關 所以你到現在都還是不肯點進去看一下? : 推文過後也並不會馬上做出處理, : 但您這是屬於板規規定中的嚴重違規, 已追加文字,但你用回信才增加的追加解釋視而不見 : 倘若您一定要將板務界定為私人恩怨而將自己塑造成悲劇英雄的話, 關悲劇英雄屁事,如果只是字數問題的話 就不會連續兩個板主一直強調文內跟marvel無關 : 板方也莫可奈何,但這邊必須強調當初是有違規行為產生, : 而之後在違規的正文處也並為做出修正,故因此忍痛按板規行事, 有修正,但多加的兩百字被你用額外解釋當做不算數 你至今無法提出版規哪裡有寫推文線下追加不算數,完全迴避問題 : 對於判決仍無法達成雙方認同的結果深感遺憾, : 至此對於板務面的溝通到此結束, : 之後還煩請使用者至組務提出申訴請小組長介入, : 謝謝。 組務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45.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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