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永久水桶

看板L_HappyLivin作者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時間15年前 (2009/07/14 20:2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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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rvel 看板]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站內: marvel 標題: [公告] 永久水桶 時間: Sun Jul 12 01:13:26 2009 水桶名單:chumibear 違反板規: 6-5. 推文酸文或討戰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標準,情節嚴重累犯者可達永久水桶。 違反事證: 文章代碼(AID): #1AM5t4PF

07/11 22:17,
這種洗版文 BUG又一堆 還自稱大作 轉這種文原PO免責??
07/11 22:17

07/11 22:19,
推文稱讚人家文章說比某篇好太多=很沒禮貌
07/11 22:19

07/11 22:19,
這種論點 真是神奇啊 什麼板友支持什麼板主 哈哈
07/11 22:19

07/11 22:23,
Yn我請教一下 那篇文我都沒噓 算客氣了 這有怎樣嗎?
07/11 22:23

07/11 22:25,
某n我請教一下 推錯補噓 噓版主^.<*
07/11 22:25

07/12 00:11,
我知道這是系統轉來的 SO?總比某人不分是非好
07/12 00:11

07/12 00:12,
我不可以說作者寫的很爛?這裡是台灣不是對岸 搞清楚點
07/12 00:12

07/12 00:16,
再補一刀 噓版主&某n 睡覺去^.<*
07/12 00:16
文章代碼(AID): #1ALtbKCW

07/11 22:20,
人家可是先被說沒口德 某n大概不識字
07/11 22:20
多次酸文討戰,情節嚴重,經我與狐大研究 判永久水桶 以上 峰 -- 這個城市太會偽裝  情,就像是霓虹燈一樣 (( █ █ :: .: 離開之後 卻把燈忘了關... : ‥ : ﹍ ◢ 讓夢做得...太輝煌 ╚═════════╝ MidnightPushDoll 阿桑 受了點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28.70 ※ 編輯: ilove05 來自: 218.172.228.70 (07/12 01:21) ※ 編輯: ilove05 來自: 218.172.228.70 (07/12 02:24)

07/12 07:47,
本來覺得他申訴也還OK,但是開分身出來亂就無法苟同
07/12 07:47

07/12 14:08,
這樣就永久水桶......很不妥!網路的限制不應比現實世界還多
07/12 14:08

07/12 14:36,
推樓上~
07/12 14:36

07/12 15:33,
三個月or更多 和 送至多重ID處置 但永久.....怎麼每次都這套
07/12 15:33

07/12 16:03,
如果一個人需要不斷進出水桶才會懂點禮節,那板大們不就
07/12 16:03

07/12 16:04,
累死了?網路更該守禮才對!又不是幼兒園的孩童還需要老
07/12 16:04

07/12 16:05,
師一句一句的教。而且那位板友挑釁的意味也太濃厚了,如
07/12 16:05

07/12 16:07,
果縱容了一個,那其他好戰份子有樣學樣,那我們是來飄板
07/12 16:07

07/12 16:08,
分享看文的,還是來看一堆酸文挑釁文的?這種東西新聞還
07/12 16:08

07/12 16:08,
看不夠嗎???
07/12 16:08

07/12 16:34,
懲處是有階段性的 往往看到版主作出的決定都兩人討論是永久
07/12 16:34

07/12 16:35,
並不是處理事務都是永久水桶 送至多重ID處置也是嚴重懲處
07/12 16:35

07/12 16:35,
visliptd 對於網路禮節這東西從以前巴哈就有在推廣了
07/12 16:35

07/12 16:36,
我們不能說因為一個人"曾經犯錯"就認為他永遠都是"會犯錯"
07/12 16:36

07/12 16:37,
所以在判決的時候需要有時間性與階段性 但當犯方一再顯示
07/12 16:37

07/12 16:37,
犯意而無悔改 這實在永久水桶吧 畢盡水桶容量有限
07/12 16:37

07/12 17:26,
敢說就不要縮阿 自己言論自己負責 永久比較安靜
07/12 17:26

07/12 18:10,
如果每篇文章都遭受這樣攻擊,那誰會願意想發文?
07/12 18:10

07/12 18:10,
就事論事的話如今天只是緩和討論也頂多是水球制止。
07/12 18:10

07/12 18:11,
有些行為舉動真的適合口頭勸說嗎?
07/12 18:11

07/12 18:14,
另外如果有興趣的版友請Q一下觸犯版規的二位版友
07/12 18:14

07/12 18:14,
曾經犯錯不代表永遠有錯,這點我認同。
07/12 18:14

07/12 18:15,
所以我們是就事論事,並沒有任為一個人犯錯就是錯誤。
07/12 18:15

07/12 18:49,
那請問就此事件以來 版主處理事件的SOP
07/12 18:49

07/12 18:50,
我只是單純對於永久水桶這判決有點質疑
07/12 18:50

07/12 21:30,
一覺不起
07/12 21:30

07/12 23:06,
講老實話 這批板主比前一任板主來得差 變一言堂了
07/12 23:06

07/12 23:47,
一言堂 +1 反正也是板友選出來的 只能認囉
07/12 23:47

07/13 00:21,
不喜歡在飄版看到煙硝......
07/13 00:21

07/13 00:29,
覺得送多重ID處置會比較好 這樣就永久水桶 實在是......
07/13 00:29

07/13 03:26,
越來越好奇 裁決的標準 個案被無限上綱
07/13 03:26

07/13 09:33,
永久好像太重了?
07/13 09:33

07/13 12:22,
唉 飄版變了
07/13 12:22

07/13 17:22,
飄版變了 一言堂 +1
07/13 17:22

07/14 18:49,
飄板變了+1...
07/14 18:49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3.106

07/14 20:29, , 1F
只是給組務看看 版眾對於現任版主的看法
07/14 20:29, 1F

07/14 20:31, , 2F
另還有 1AMZ4mvS 此篇文 就不轉了 免的轉太多
07/14 20:31, 2F

07/14 20:55, , 3F
請使用者先行回覆id_multi部分
07/14 20:55, 3F

07/14 20:55, , 4F
另外看板文章我都有看 不用轉來這邊
07/14 20:55, 4F
文章代碼(AID): #1AN7dgQ5 (L_HappyLi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