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推文時間存廢(決議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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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警告不得再犯 -> A板友修改簽名檔拿掉錢的部分 -> 11/13仍開罰. 組方的意思是. 如果板主認為這樣的發言違規需要開罰 可以直接水桶. 但是板主的處理是先警告不得再犯. 而後A已經修改. 就必須等到再犯才能水桶了. 時間順序如下:. 板主所提供的證據中. Nov 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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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386036 信箱]. 作者: AbyssCube (Ching) 看板: Thailand. 標題: Re: [討論] 推文時間存廢(決議不廢除). 時間: Mon Nov 10 11:54:39 2014. **聲明**. 以下我的文字內容皆就事論事,絕無任何惡意攻訐泰國板板
(還有97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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