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GpqZ2ge f-sex 板主瀆職申訴案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布魯魯克)時間11年前 (2012/12/18 14: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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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爭議點在於#1EsZGD2N (feminine_sex) "有檢舉信或是板務討論建議事項 寄給板主的無法受理與回信" 經查相關文章規定後,組方做出以下判決。 一、 根據#1Eua8yvx (L_BoyMeetsGi),前任小組長已經針對檢舉信回應做出警告觀察, "所有的申訴文章不論是否有進行受理,都應該給予使用者回應, 組方並不要求版務要給予使用者詳實的說明,也無須說服使用者, 但至少基本的回應受案與否是需要得。" 雖板務依據當時板務情況,與前組務溝通後已公告#1EsZGD2N (feminine_sex), 但根據站規#51PhstD5 (PttLaw) 第三編 申訴程序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即明定除非檢舉資訊不完全,否則板務因任何原因不得不受理任何檢舉, 該公告於一年之前公布, 因當時組方係考量板務群特殊狀況放行, 然目前f-sex板板務狀況已變動, 故組方在此宣告該公告違反站規無效, 請板主群即刻撤銷該公告,根據組規, 確實在96小時內回應每篇板務檢舉信件,不得延宕。 如有執行上疑慮困難,請再與組務溝通, 或選拔新任板務分擔板務。 二、 關於本檢舉案, 首先,使用者已於12/13日寄信,#1GpqWfdR (L_BoyMeetsGi), "主要檢舉:#1GnubhFc (feminine_sex)推文開始爭論,板主是否該處理一下? 次要檢舉:板上有文章嚴重違反板規卻仍舊存在,請問板主是否有確實管理板面?" 檢舉相關違規文章,又根據板務回應#1GpsAgX2 (L_BoyMeetsGi)

12/18 02:57,
他給我的文章代碼並不是那一篇
12/18 02:57

12/18 02:57,
只要有在檢舉板檢舉的 我一定都會給回覆
12/18 02:57

12/18 02:58,
在M板友第一篇檢舉時 我就已經有宣導過了
12/18 02:58
證明板務早已看過該信件, 故組方認為,板務針對次要檢舉應追蹤詢問,而非視而不見, 又該違規文章,於11/24 po出,並無標題,明顯違規, 板務於12/17才發現並且做出懲處,明顯有拖延板務之虞, 除非板務並無閱讀板上文章習慣,否則該明顯違規文章理當即刻發現處理之。 故判定板主complains瀆職,又根據#1GnmpH3C (L_BoyMeetsGi), 組方於先前判決已警告過板務complains不得再次拖延相關板務, 故組方在此給予板主complains警告一支。 組方在此籲請板務應積極處理板上違規事項, 以避免違反使用者相關權益, 若再因同理由遭使用者檢舉且判決瀆職確立, 將直接再給予警告一支,即拔除板主職務,請板務注意。 若有執行困難,板務可徵選新板主協助,或與組方提出討論。 此外, 本案申訴者得依此案判決為罷免原因, 根據群組相關規定, 於三日內於組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以上 男女大不同 實習小組長 n1lk5g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9.136 ※ 編輯: n1lk5g2 來自: 1.171.19.136 (12/1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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