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舊案應適度重新受理
雖然組長群認為新規已訂, 舊案不該受理.
但觀看版面, 有很多舊案內容是有關違反站規的違規申訴,
個人認為, 即使小組已有新規, 但站規賦予使用者申訴之權利,
也規定各板及各組受理使用者申訴之義務, 在組規不得牴觸站規的原則下,
若舊申訴案涉及申訴違反站規等事件(例如侮辱, 謾罵等),
只要申訴程序符合小組規定, 新的小組長仍應受理申訴.
小小淺見, 請小組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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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可以遵守站規,只要照規定來,事情將會變得更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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