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舊案應適度重新受理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漸隱)時間14年前 (2010/02/03 14:5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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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組長群認為新規已訂, 舊案不該受理. 但觀看版面, 有很多舊案內容是有關違反站規的違規申訴, 個人認為, 即使小組已有新規, 但站規賦予使用者申訴之權利, 也規定各板及各組受理使用者申訴之義務, 在組規不得牴觸站規的原則下, 若舊申訴案涉及申訴違反站規等事件(例如侮辱, 謾罵等), 只要申訴程序符合小組規定, 新的小組長仍應受理申訴. 小小淺見, 請小組長參考. -- 希望大家都可以遵守站規,只要照規定來,事情將會變得更輕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75.42 ※ 編輯: nanoimprint 來自: 140.116.175.42 (02/03 15:03)

02/05 12:16, , 1F
會多加參詳
02/05 12:1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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