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etfreego惡意擅自修改版規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悶)時間17年前 (2007/05/11 09:37), 編輯推噓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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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yourhusband 看板板名 :feminine_sex 板主   :tetfreego 認定(處分)事由 :惡意修改版規 想藉此將自由心證合理化 並且修法時沒有與版友討論 直接自己修法 並且惡意修法 不服理由 : 新增的法規如下 1. ->「相同IP之使用者犯規視為同一人,採取連坐處分, ^^^^^^^^^^^^^^^^^^^^^^^^ 隨後帳號送交帳務部,待查詢結果出來之後, ^^^^ 再做進一步動作。」(補充!) 說明:非常典型的 先判決先處罰 再來找證據 我請問組長法官會說你是嫌疑犯(並且沒有證據) 所以我先把你關起來再說? 要囚禁也是有證據才能這樣做 一點證據都沒有就先判先處罰 Tetfreego很明顯想要吃案 由我的案件來看 我申訴成功後 Evonie Tetfreego那個公告擺明就認為他沒錯 毫無悔意 現在又修此法 想將不合理的行為合理化 故我論版主惡意修改版規 想藉次保護自己 2. 請勿濫用推文,相關規定如下:(新增!) ->濫用推文的定義為,推文明顯不符合文章主旨達三次以上者。 ^^^^^^^^^^^^^^^^^^ ------>初犯水桶一個月,二犯半年,三犯永久。 版主說明:這個部份請板眾多加注意,完全禁止推文不是權宜之計,禁止分手吧推文又顯得 太過激進,禁止與文章無關之推文更是抹滅了板眾輕鬆聊天的權利。 我的申訴:那我之前的官方推文:分手吧 ^^^^ ^^^^^^ a.將我的推文分開看 分手吧在後來版主判決都不能算是亂版 根據法律從舊從輕原則 如果當時版主是論 我推分手 才視為亂版 那麼現在應該無罪 b.若版主當時是不滿 官方推文 公告發的很清楚 版主認為我的官方會有混淆之意 所以我在公告後立刻改為 非官方 所以版主跟組長要認定 官方 跟 非官方 同樣會讓人混淆?? 請提出會讓人混淆的理由 我可不是 官方推文 改為 關方推文 這種同音不同型的文字 c.推文明顯不符合文章主旨 我想請組長版主去調閱我的推文已經回復文章的內容 應該是找不到我在什麼棉條文去推分手吧? 這方面就可以說我不是濫用推文 也就沒有理由說我亂版 3. 板主群保有主觀判定之權力,不服者依照以下流程申訴: ^^^^^^^^^^^^^^^^^^ --->向其他板主申訴,再度不服請移駕至組務板。(新增!) 版主說明:這我想不用多說。 說明:Tetfreego已經修訂版規為 "版主說了算了" 頒布這條版規組長你認為如何? 所有判決都是Tetfreego隨便說了算 對判決不滿也可以不用寄信給版主了 因為回覆信件一定是 不滿意就去上訴 另外Tetfreego也可以惡意偏袒他人*這方面不用說版主有道德操守* 我想一個版主可以這樣公然說 以後版主說了算 這樣是不是想要當皇帝了?? 這真的是一個民主國家法治社會下的bbs站嗎? 沒有證據就殺人 殺完人說版主說了算 不滿意去申訴 組長你又不好意思得罪Tetfreego只會說尊重版主判決 那我問組長 Tetfreego到底是怎樣的一個腳色?? 從以前法西斯版的地下老大 以前自由心證申訴人還能跟他辯白 現在不同囉 正名為太上皇 申訴人哪能跟他辯白? 皇帝說了算! 我強烈懷疑該版主修訂版規的意圖 組長 我相信這裡是法治的國家 請你對得起自己所受的教育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證據 : 法西斯版18133 18134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38.133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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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什麼時候修改版規需要版友同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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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42, , 2F
你自己創的規定嗎?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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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大部分的看板版規都有版主自由心證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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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部分人有就是對的?看來你非常符合一窩瘋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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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鬧版麻煩戰力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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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組長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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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看板版規有 就沒有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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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推文麻煩邏輯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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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麻煩說明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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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事情從前也發生過,而且不需經過帳務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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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笑,拿過去錯誤的陋習來為現在的舉動辯護? 那以前男人說話女人不可以講話,現在要不要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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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欽佩板主為了杜絕小白修改板規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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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只是版主想要吃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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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的"邏輯"原來是這樣用的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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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跟妖西一樣都是跳針派的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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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版就大方承認咩 沒什麼好可恥的 知恥近乎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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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倒是認為你亂我的文 不過沒差 你的智商只到此 我原諒妳 我的申訴都留在此版 你有辦法回答我的質疑在說吧-_-.. 不過我想大概也看不到什麼有邏輯性的文章 懶的跟你一般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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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實在的 你所謂的"邏輯"跟妖西比起來程度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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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大家眼裡只有好笑而已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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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樓上兩位已經到達腦殘的地步了 無須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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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講求證據 如果只憑自由心證 那浪費學校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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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用大腦思考的人會講出這種話 我也絕得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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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要接受這種不合理的管理方式 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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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不接受 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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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想受到不合理的對待還在那邊幫官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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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替不合理的官說話只有兩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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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好處可以拿 大概後台有便當可以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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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腦殘 沒有判斷能力 人云亦云 西瓜餵大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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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樓上兩位是哪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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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沒興趣花我時間提升妳們的智商 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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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2 00:35)
文章代碼(AID): #16GyZX6p (L_BoyMeets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