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內政部: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如期推動
內政部: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如期推動
【台北訊】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我不按指紋,給我身分證」
的連署,副總統呂秀蓮也認為換發身分證按指紋有違法、違憲
疑慮,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說,除非立法院完成戶籍法修法
,或行政院聲請釋憲,否則換發身分證按捺指紋政策,一切如
期推動。
今年7月1日起,將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副總統呂秀蓮昨天以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分表示,戶籍法第 8條規
定「人民年滿14歲,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得申請發
給。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未滿14歲,不予捺指
紋」,有違法、違憲疑慮。她建議立法院儘速修正戶籍法;行
政院應聲請釋憲,釋憲期間,聲請暫時停止執行戶籍法第8條。
呂秀蓮指出,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 585號解釋文,「隱私權雖
非憲法明文列舉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維護、人
格發展完整,並保障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個人資
料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基本權利,受憲法第22條所
保障」。
她表示,政府不只不能強迫全民按指紋;目前戶籍法更未規定
錄存指紋可供警政機關做為偵查破案依據。政府不能因為治安
不好、不能因極少數可能犯罪的人,就強迫2千3百萬人捺錄指
紋,這不符比例原則。
呂秀蓮強調,全世界只有極少數、人權形象不彰的國家,才會
強迫全民按指紋。目前中國正考慮強迫全民按指紋;台灣千萬
不能跟著中國走,會毀壞台灣國際形象、違背台灣人權立國的
形象。
不過簡太郎表示,換發身分證須按指紋的政策,目前毫無改變
;除非立院完成修法,或政院聲請釋憲,否則內政部依法行政
,一切照原規劃進行。
另外對於人權團體發起「我不按指紋,給我身分證」連署活動
,抨擊「不按指紋就拿不到身分證」既荒謬又違法,簡太郎對
此簡單表示,台灣是民主社會,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05/17/05d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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