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教育經費不足 別債留子孫
教育經費不足 別債留子孫
【記者曾美惠台北報導】「福留子孫連線」昨天正式宣佈成立,主
張不要「債留子孫」,而要「為教育留將來、為下一代積福氣」。他
們要求政府正視教育經費不足、負債累累等問題,政治人物不要再當
搶錢一族,而要為子孫開始存錢。
教育負債高達1兆
由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教改協會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發起的
「福留子孫連線」昨天舉行成立記者會,連線發言人、教改協會常務
理事丁志仁表示,台灣政治人物愛炒短線,超過4年以上的事務就沒
人搭理,可是根據上一任教育部長黃榮村委託民間單位的估計,目前
我國教育負債就高達1兆元,主因是教育經費概括承受民國85年之前
的教師退撫經費,而在退撫提撥尚未實施之前,沒有退輔基金作為償
付基礎,完全以國庫、縣庫支出,因此造成政府債台高築,還不出錢
。
丁志仁說,高達1兆的負債,未來15年將是支付的高峰,如果政府
不想辦法還錢,將排擠其他經費,造成教育環境向下沉淪。
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丁志仁也指出,除中央政府還不出錢外,地方政府挪用教育經費,
剝奪學生受教權益,也是嚴重問題。2000年通過的「教育經費編列與
管理法」規定,地方政府必須設立教育發展基金,不過監督、查核機
制未明確建立,加上地方政府抵制,根本形同虛設,結果教育經費被
挪用,學生沒錢買教具,老舊校舍沒錢修繕,學生受教品質降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召集人蕭慧英指出,教育經費不當分配與運用,
造成教育品質降低,有些學校說沒錢,可是一到年底為了消化預算,
就不斷辦活動,結果通通是浪費;有些學校則是教具不足,社團沒經
費代表學校出去參賽,還要家長會募款湊足旅費。如果未來地方政府
能設立專帳,明確記載教育經費分配與支出,並將每年用不完的預算
存下來,不要浪費,就能改善學生教育環境。
目前每年教育預算為總預算的21.5%,而各地方政府拿到的教育經
費多數用以支付人事費用,花在學生身上的錢少之又少,加上不當挪
用,或為消化預算浪費錢等等,所剩無幾,丁志仁表示,用在學生身
上的錢至少應該佔總預算的10%以上,如果地方政府能真正設立教育
發展基金,不要浪費,就能存下這些錢。
發動連署 要政府存錢
聯盟成立之後有幾項目標,丁志仁表示,首先就是要求政府提出還
款計畫,將1兆元的負債解決,他們建議可將每年21.5%的教育經費
,挪出1%(約200億元)每年攤還,50年後即可解決;也要求地方政
府確實設立教育發展基金,專帳記錄教育經費運用,並公開給社會大
眾檢視。
此外,他們也將在6月底前拜會教育部長杜正勝、財政部長林全、
以及立法委員,提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並要發動全民
連署,要求政府存錢。蕭慧英說,家長團體也會在全國各地進行說明
,預計要在全國3千多個家長會中,連署至少1千個,讓家長一同參與
改善教育。
小檔案:福留子孫連線建議修法內容
針對「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福留子孫連線主要建議修正該法
第3條及第13條。
該法第3條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
之21.5%,且地方政府必須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
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
長。
福留子孫聯盟建議,除教育經費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21.5%,
其中非人事經費且非退撫支出,亦不得低於其教育預算之10%。同時
建議新增「前項教育經費下限中,包含85年以前舊制教師退撫年資給
付,以每年不逾兩百億為限」,就是每年21.5%教育經費中,用以支
出的教師退撫經費不能超過1%(粗估200億),以維持學生受教品質
。退輔的其餘各項則回歸原條文。
而目前第13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的各項教育經費收入及
支出,應設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依法編列預算辦理;其收支、保管
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但因為沒有有效的監督
機制,加上地方政府不積極,因此,他們建議地方政府應設立地方教
育發展基金專帳管理,依照預算法第4條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
單位預算。而地方政府自行分擔之教育經費、一般教育補助、特定教
育補助也都應納入基金收入,年度終了之賸餘並滾存基金於以後年度
繼續運用。且為了讓監督機制透明,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直
轄市、縣(市)政府定之,但其會計事務,由教育部統一訂定會計制
度,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據以辦理。(記者曾美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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