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固條款以官方網站為準?
(補上保固條款第七點)
我在去年底買了一台某牌液晶螢幕(避免麻煩我先不寫廠牌型號),
買回來發現螢幕正中央(也就是所謂的A區)有一顆亮點,
但因為使用時間不多而且以為這個部分並不在保固內,
所以就想說自認倒楣好了。
但最近我把保證卡拿出來一看,
保固條款上面寫著:
1.三年全保固:保固期內若電腦液晶螢幕顯示器面板,燈管或機身產生自然損壞(非天災或
人為因素造成)皆可享有免費且到府收送的維修服務(僅限台灣本島)。
2.若電腦液晶顯示器面板A區出現亮點(非天災或人為因素造成,相關說明請參考XXXX官方
網站),得於"保固期內"享有免費更換液晶面板的服務。
7.若有未盡或更新事宜,則以XXXX網站公布為主。
因此我上上禮拜就把這台螢幕拿回順發請他們幫忙送修,
結果今天順發通知我這台螢幕原廠告知無法提供更換面板的服務,
我剛剛打電話詢問該廠牌的客服人員,
對方卻回答說這台螢幕僅提供在"30天內"A區亮點免費更換面板的服務,
因此我的螢幕沒辦法幫我處理,
之後我查了一下官方網站也的確是這樣寫沒錯,
然而我想強調的是:
為什麼官方網站的內容會跟產品保證卡上面不同?
那只要官方網站的保固條款一更新,保證卡就形同廢紙?
那該廠牌以後要不要乾脆出一台保證卡上面寫十年保固的螢幕,
然後官方網站上面寫此型號保固十天,
保證卡下面再一樣寫個"若有未盡或更新事宜,則以官方網站公布為主",
我想應該可以騙到不少消費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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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2.41
※ 編輯: ZAXS 來自: 114.41.162.41 (06/0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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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應
這台螢幕並不是hp的,目前已向消保會申訴
我之所以會抱怨是因為保證卡第二點為何不是寫"30天內"或者"亮點保固期內"
,而是只有寫"保固期內",
整張保證卡上面也沒有提到什麼"30天"或"亮點保固期"的部分,
一般消費者自然而然的就會認為第二點的"保固期內"是指第一點的"3年全保固"是吧?
我提出這個疑問的時候,該主管也只有說會與法律部門討論是否有不夠周詳的地方?
那如果有不夠周詳的地方呢?就該算我們這些消費者倒楣囉?
(詢問過程只問我姓什麼,沒要我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另外我說"如果家裡沒有網路怎麼辦"
對方客服人員還回說"妳都買液晶螢幕了,怎麼可能會沒有上網"
螢幕跟網路有一定的關聯嗎?
該公司對於消費者這種"你就是該看官網"的態度實在是讓人無法領教。
※ 編輯: ZAXS 來自: 114.41.162.41 (06/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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