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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判決] 芬蘭EMBA 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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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談法律,再回覆你的網址議題。. 不管是詐欺、債務不履行,還是廣告不實,. 都是提出承諾並收費的一方有履行義務。. 尤其在消費關係中,. 事業經營方負有無過失責任,. 因為賣方是專門從相關事業的,. 真要坑害消費者多的是挖坑機會。. 我沒有國際教育專業也不熟悉芬蘭教育體制,. 而且我也知道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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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討論網址. 一、我給縮網址背後的網址. https://www.aaltoee.fi/en/programs/aalto-executive-mba-in-helsinki?gad_source=1&gclid=Cj0KCQjwrp-3BhDgARIsAEWJ6Sy8td74iR591F0b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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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消上字第 14 號民事判決. 二、案例事實. 1. edm.pan-asia.com.tw上的廣告:https://imgur.com/4F44rpI. 2. 填完上面那個之後寄來的說明會邀請信:https://imgur.com/409oK6W. 3.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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