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匯錯款不還提告流程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samallan (天邊散雲 專業飄)時間2年前 (2023/05/26 21:05), 編輯資訊
0
1
0
內容預覽:
這個裁定提到兩點. 一、沒有被告的姓名及住居所. 這個請先補陳報狀,將之前銀行提供的資料補給法院. 若是銀行沒提供資料,僅有協助居間聯繫. 把經過陳報給法院,並提出款項匯錯到哪個帳號的證據,向法院聲請函詢銀行. 二、沒繳裁判費. 理論上會寄多元繳款單,可以拿著到超商、銀行繳費. 但如果沒收到又或是丟
(還有230個字)

推噓6(6推 0噓 19→)留言2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googleeeeeee (估狗~~~~~~~~~~~~~~~~~~~)時間2年前 (2023/05/26 19:21), 編輯資訊
0
1
0
內容預覽:
https://i.imgur.com/kycLJfE.jpg. 我原本以為會收到公文內文會賦予權力去銀行或戶政調閱被告的資料,以便進行補正。. 疑問是收到補正裁定,這份公文似乎沒有可以去戶政或銀行申請對方個資的內文說明。. 其中提到到院閱卷更讓我模糊,是要閱何倦呢?. 聲請電子卷卷證又是什麼東西,

推噓5(5推 0噓 21→)留言2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googleeeeeee (估狗~~~~~~~~~~~~~~~~~~~)時間2年前 (2023/05/14 18:38), 2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大家好. 事情原委是我同事手誤匯錯款項. 銀行有協助聯繫到受款人,受款人允諾返還未果. 3/17向朋友所在地地院對對方提告訴. 承辦人員告知將發文給朋友讓他再取得被告資料後,再視情況是要和解或開庭. 但我提告當日交件,疏忽未問是否有編號、收據之類的受理證明,就直接走人了,承辦也跟我說先不用付錢. 至
(還有28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