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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員工離職還原公司電腦導致資料全無(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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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大。反正你就告告看。. 刑事案件是檢察官會去辦,不是你去辦。. 反正你就寄一封信跟檢察官檢舉。後續丟給檢察官煩惱。. 那她是怎麼承認?. 1.我承認我打錯字,的確有溢領. 2.我承認我故意謊報。. 這兩種完全不一樣。. 不過還是那句老話,反正是檢察官要煩惱。你就一樣寄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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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有看過一些網路上的案例 即便是被告說無心的 但還是被判刑. 所以是要看法官認定嗎?因為她大可只要刪除私人資料即可 根本不用到還原整台電腦. 而且交接前老闆一再提醒電腦不要動 要原封不動轉交給別人. 但她還是在交接前一天還原 這樣還算過失嗎?她在line上已有跟老闆承認她的錯 這樣可以告成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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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52,359不罰「過失」。所以員工只要堅持自己是誤動作,誤刪。. 這部份就是無罪。. 假資料騙加班費。叫做偽造文書+詐欺。但還是一樣不罰過失。. 對方會堅持是「作業疏失」「打錯字」。能不能成立要看運氣。. 工作交接不完整且錯誤百出:無法可罰。. 以上刑事成立難度很高。但是民事絕對可告。.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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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本公司該名員工離職 因行政只有她一位 也讓她有一台專用筆電. 裡面有公司1-6月所有員工薪資資料+廠商資料+其他財務資料. 但在跟她離職交接歸還電腦時 她竟將電腦還原 導致所有資料全無. 她的理由是因為她要刪除她用這台電腦時儲存的私人資料. 以為還原只會刪除她私人的資料 沒想到全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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