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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有人賴在我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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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ROJOE (小男孩)時間13年前 (2012/10/18 14: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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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刑法第306條. 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2項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如果是需要知道規定的話 應該是有構成這條吧~. 僅供參考.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推噓-3(1推 4噓 19→)留言24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pttcall (PTT)時間13年前 (2012/10/16 00: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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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問題. 之前因為有看房子 覺得不錯. 當天下午跟老婆討論是否該下斡旋. 結果晚上仲介就不請自來. 當時因為仲介登門拜訪. 原想說聊一下就可結束. 沒想到仲介一直勸我們馬上下斡旋. 如果晚一步可能會被搶走之類的. 當時已過晚上11點 隔天我與老婆都要上班. 我一直說 下午才看晚上即刻下斡旋有點
(還有1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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