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車禍事故如何調解? (初判分析表出來了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917 (嗯嗯)時間14年前 (2012/01/17 15:1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之前曾經騎車被撞,車禍主因是我右側支線右轉車未禮讓我,而且直接切入內線道. 但是警察問我騎多少的時候,老實說我不知道,因為沒有人會一直盯著時速表. 所以我就憑感覺隨便說我騎40. 結果警察竟然開我超速,奇怪了興隆路一段最好騎40也會超速,而且我只是憑感覺講. ,這樣居然也可以成為開單依據,真的很誇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ctionary (鷹襲長空)時間14年前 (2012/01/17 14:20),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今天我收到初判分析表,說明了兩方肇事原因:. 對方的判定原因: 行經無號誌且未畫分幹支道之交岔路口左方車. 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的: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 我當時筆錄說我開六十(早知道就不要說了,第一次遇到也不曉得怎樣). 我想問說:. 1.我人受傷臉縫九針 坐我車朋友也受傷
(還有5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