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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對ID侮辱或誹謗,前者的構成要件較難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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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然侮辱我倒是對一個問題很想知道@@. 罵人 垃圾、人渣 白癡之類的 該當公然侮辱沒問題. 但是否可以. ex:犯了強制性交被逮補 行人路過罵他垃圾 敗類. 網路上po鬧板文 罵他白癡. 又如果是意見不同 罵他白癡 回去多念點書情形不知道一不一樣 能不能套用XD. 可否認為是311條的對"可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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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項應該是「他人」,而不是「他人者」。. 是「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 可以肯定的是,你不能用「如果是我的話,我會不爽」這點. ,來論證公然侮辱罪的正當性或必要性。. 這是顯然謬誤的。. 如果公然侮辱罪的保護法益是「名譽」,那麼原PO的問題. 就是在質疑:ID使用者的名譽有因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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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說「xxx是垃圾、人渣」,該當公然侮辱,. 是因為依社會通念來看,垃圾、人渣是一個評價上極其低下的事物,. xxx被比喻成垃圾、人渣,所以他的名譽受侵害了。. 「全家死光光」是一個評價上極其低下的事情嗎?. 那因為八八風災、九二一而全家罹難的某人,是一個比較低下的人囉?. 判決好像認為只要公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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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簡,7559. 二、證據:訊據被告乙○○固於警詢時坦承有於前揭時、地與告. 訴人甲○○發生爭吵,惟矢口否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並辯. 稱:當時我們雙方發生爭吵時,我忘記了有無以臺語罵甲○. ○「你全家死光光」云云;另被告甲○○則對於上開事實坦. 承不諱。經查:上揭事實,業據告訴人甲○○、乙○○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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