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車禍案件,已和解卻又收到傳票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4(4推 0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cyfen (lovecyfen)時間16年前 (2009/11/07 18:4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應該只是檢察官還要當面確認一下. 你們雙方是否真的有和解而已. 假設沒有當面問過你們 就結案了. 結果有人用假的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遞進去法院. (刻印章很容易阿). 到時你們會很麻煩. 所以還是當面確認一下. 這個版很多人都會叫人打電話問書記官~. 書記官很忙的好嗎. 傳票都來了 還問. 若我是書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hinamy (嗯?)時間16年前 (2009/11/05 15:0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事實簡述如下:. 家母與人發生車禍後,直到起訴書(罪名為過失傷害)寄來對方才欲進行和解,之後亦和. 解完畢,故將刑事撤回告訴狀連同和解書寄回法院,原以為將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孰知. 今日卻收到刑事庭傳票,上面記載「請於庭期前試行和解」。. 這樣是代表私下和解不成功嗎?還是法院未收到撤回告訴狀?. 謝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