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請益] 惡意借錢不還~還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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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HAOGC (~"~)時間16年前 (2009/05/29 09: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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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你知道對方的戶籍. 所以你把支付命令寄到對方戶籍所在的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的範本網路上有. 若不懂該怎麼寫或是相關費用請打電話給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若找不到對方. 可拿支付命令與法院的確任函到戶籍機關申請對方戶籍資料. 在用該資料寫補正狀給對方戶籍之地方法院. 拿到支付命令後帶著法院給你的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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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enea時間16年前 (2009/05/29 07: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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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原PO有差不多的問題. 她也是用各種理由說她需要錢. 我因為不忍心看她這樣把錢借給她. 有好幾次說要先還我多少. 結果都沒有.... 最後一次還叫我自己去跟他拿. 時間都說好了. 我特地跑到台中去. 結果又找不到人. 電話都不接.... 打到最後他才回簡訊跟我說他不是跟我約那天. 真是讓我氣炸了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rrischen (porsche~my drive)時間16年前 (2009/05/28 22: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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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於2008年12月20跟我借10000. 叫我領錢借她,說要給母親付出院費用. 又於2008年12月23號跟我借7000元. 叫我領錢借她,說要繳水電費. 並且假意跟我交往. 接著在2009年1月8號哭訴說. 身上沒錢繳房租費18000元. 我又於早上領錢借她,借她繳房租費. 在2009年2月2
(還有4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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