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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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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先日子父親過世,但已知應有債務問題,所以要進行拋棄繼承. 目前的親屬關係如下. 父母(殁). │. 被繼承人─配偶─子女(1). ─子女(2)─配偶─孫子女. ─子女(3)─配偶─孫子女. 被繼承人─兄弟(1)(殁). ─兄弟(2)(殁). ─兄弟(3). ─兄弟(4). 想請教的問題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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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 於兩年前跟B女結婚,B女屬再婚;與C男有兩個子女,兩名子女的監護權皆屬B女。B與A結婚後並沒有辦理扶養B女的兩名子女。. 月初,C男的母親往生,因為C男的母親生前跟銀行有些債務問題,故C男以及其兄弟姊妹皆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B女以及兩名子女辦理拋棄繼承。. 在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萬能的鄉民.
(還有56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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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前些日子過世,因家中孕有五子. 加上母親僅有家庭美髮作收入補貼. 故父親離世時,申請國民年金的喪葬補助以及遺屬年金,另外還有父親勞保6%的儲金. 但近日收到銀行催繳帳單時,才發現父親有高達百萬的貸款. 無力償還只好辦理拋棄繼承 (在三個月內. 只是處理過程中有幾個問題. 1.當時申請的補助是否要
(還有25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