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詢筆錄,寄資料給該警局當筆錄可以嗎?

看板LAW作者 (DomainT)時間1月前 (2024/03/30 09:29), 1月前編輯推噓1(329)
留言14則, 6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本來預計要花個數千元去某縣市做警詢筆錄 後來想移轉案件或請我家附近派出所協做筆錄 電話詢問該負責的警察,他都不肯... 後來看了一些網路的意見及咨詢過律師後 給的意見都是,應該要寄「請求書狀」之類的到該警局 電話上問,對方都是隨便給你打發,寄書狀就不同。 本來也打算想寄申請移轉案件或申請在我家附近出所做筆錄或申請網路視訊的書狀, 後來想一想,不如乾脆把「我整理好的案件資料及我的主張」都印出來成紙本 外加燒成一個光碟 然後雙掛號寄到該警局,並告知或在書狀上寫明,請把我這些案件資料及主張 放入筆錄,也許可以再附一張簽名的切結書,說我的筆錄就將此文件為內容 這樣可行嗎? 雖然可以再電話詢問該警察,可是我實在覺得,這警察每次接到我的電詢, 就算是「明明可以的事」,他也要隨口說不行... 有點想說,不如乾脆書狀就可以寄下去再說,看他怎麼回覆... 然後書狀裡我也直接寫了,該警詢我就不去了 總之,好像一定要寄書狀,才有用的樣子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215.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1762144.A.B99.html

03/30 11:10, 1月前 , 1F
書狀是你單方面意見 筆錄是一問一答 我還沒看過這樣
03/30 11:10, 1F

03/30 11:10, 1月前 , 2F
的筆錄欸
03/30 11:10, 2F
我電詢過該警察,該警察說本來就可以把我帶去的資料,加入到筆錄裡面 或者我可以說,請警察在移送案子到地檢署時,一併把我寄過去的資料 一併移送吧 不然我還是快點下星期一快點寄過去,然後請他不做警詢筆錄 直接移送,但要連我的資料一起移送。看這樣行不行 只是如果這樣他還說不行,那我就去一趟吧

03/30 12:01, 1月前 , 3F
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
03/30 12:01, 3F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2:31:50

03/30 13:04, 1月前 , 4F
你寄書狀及證據給警方,沒有不行。你寄影本就可以,書狀直
03/30 13:04, 4F

03/30 13:04, 1月前 , 5F
接移轉管轄放第一段,到地檢署基本上都會移轉
03/30 13:04, 5F
謝謝,真的讓我有信心多了.... 寫書狀及證明及我的主張給警方 如果還敢無視,那就督察組檢舉了... (電話上各種否決無視我算了,否決時還都不給理由...仗著不是書狀往來)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3:08:30

03/30 13:41, 1月前 , 6F
你484搞錯什麼?你要做警詢筆錄當然原則上是到本案偵查
03/30 13:41, 6F

03/30 13:41, 1月前 , 7F
機關製作,哪有什麼移轉管轄的的問題?
03/30 13:41, 7F
警詢筆錄你可以不做,但警察在移送地檢署時 你事先寄給警察的「相關案件資料、你的主張、證據」,警察可以當做沒看到? 當作沒收看?好喔,如果那個警察真敢這樣,我就跟督察組檢察 然後一樣跟地檢署申請移轉管轄 反正該試該申請我都會去做 都不行的話,那反正我就是偵察庭帶齊資料去跟檢察官說明,也沒關係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4:03:41

03/30 14:07, 1月前 , 8F
警察看那個幹嘛 他又不是法官
03/30 14:07, 8F

03/30 14:08, 1月前 , 9F
你是不是搞錯了警察跟檢察官的角色...
03/30 14:08, 9F
他就算不看,再怎樣也要移送時,連帶把我提供的資料一起移送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4:30:24

03/30 15:17, 1月前 , 10F
所以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
03/30 15:17, 10F

03/30 15:19, 1月前 , 11F
為什麼偏偏不回我QQ
03/30 15:19, 11F

03/30 15:22, 1月前 , 12F
如果前者我認為書狀沒問題,如果後者小心被開拘票
03/30 15:22, 12F

03/30 15:37, 1月前 , 13F
喔,隔壁版看到了,那你還是注意一點為上策
03/30 15:37, 13F

03/31 14:53, 1月前 , 14F
犯罪嫌疑人發通知書不到,就依71-1報請檢察官拘提。
03/31 14:53,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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