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局提告公然污辱問題
因為在別的版發文,被網友推文噁心骯髒無恥,後來有把文章印下並去警局報案,但值班
員警說我這樣資料不夠齊全,需要證明我是帳號的持有人才會成案。請我再準備好資料在
過去,六個月內都可以提。
想問有經驗的版友,要如何證明我是帳號的持有人啊,還是員警只是要給我軟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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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39.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123758.A.E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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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58,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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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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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我換別間看看好了
※ 編輯: ta88893164 (211.21.2.181 臺灣), 03/12/2024 11: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