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這樣有算公然污辱/妨害名譽/誹謗嗎
第一天被人莫名懷疑
是不是丟紙屑在他座位上
一開始我覺得有什麼東西飄過來
或是是我什麼東西不小心飄過去
但對方硬是覺得是我扔過去...
因為先前也有被他們部門的人找麻煩
還會故意誇大其詞作偽證和串供
所以我回答很敷衍不想鳥他
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天就突然生氣找我說
要調什麼監視器找我主管
我原本是不想把事情鬧大
而且這種事我覺得蠻噁的
一般人會在意那種小紙屑嗎...
況且辦公室哪來的監視器
那時候我還擔心要是我硬是說沒有
會不會突然就是故意拿我座位上的東西
捏造成我做的...
就稍微退一步就說也不是沒有那種飄過去的可能
就被連連砲轟了
攻擊的話語大概是
整天都在划手機阿(又不是只有我在划)
叫他去針對別人還說
我少自以為很偉大
講的一副就是我很沒出息
分貝高到其他同事也質疑
自己覺得心情和人格受到嚴重貶低
這樣去派出所提告告的成嗎
目前已經不考慮人資部那邊能為我做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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