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可以從他人固有財
抱歉上來問一個如此荒謬的問題
但我真的快被原告律師搞到起笑了….
我爸爸過世
我弟弟他們慫恿我媽媽去拿配偶剩餘財產
(總之這些不贅述了…)
重點
原告律師一再主張
配偶剩餘財產請求給付的金額
不是從我爸爸的遺產中求償
而是要從其他繼承人的固有財產中求償
因為配偶剩餘財產是債權的一種,而我們必須負擔父親的債務
這件事情
目前法官開兩次庭
針對原告主張的分配方式
法官都大抓狂…..
(第二次開庭飆了原告律師快10分鐘)
他說現在固有的判決就不是這樣…..
他說現在是原告很堅持這樣是不是?
你可不可以找他來溝通一下….
針對是否限定「遺產範圍」內四個字我們需要花這麼多時間爭執嗎?
才開庭被法官飆完
原告律師才兩天又繼續了
告訴我
我爸爸買給我的一些郵票
而且是上面收件人明確有我名字的郵票
應該一起拿出來變賣分錢給大家
我整個瞬間爆掉
真的很想問,請問支持原告律師可以這樣主張的支持點是什麼?
還是哪條法律條文寫著他可以拿其他繼承人的固有財產去變賣償還給他的配偶剩餘財產?
如果他一直這樣無理取鬧的騷擾我…
請問我可以反告他嗎?
我真的快受不了原告律師一直這麼鬧…
請大家幫忙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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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有律師證,不然他無法到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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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不理會他,但他已經騷擾我兩次以上了,整個沒完沒了。
請問警察管嗎?他如果再煩我想去報案了
※ 編輯: nancy925 (114.136.153.148 臺灣), 11/12/2023 1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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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怎麼辦?他不煩我很煩…
※ 編輯: nancy925 (114.136.203.193 臺灣), 11/12/2023 18: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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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理他,他就跟鬼打牆一樣一直提…
我問過國稅局,國稅局說物品要能認定是父親所有(例如:保險箱持有人是爸爸),且能明
確的提供價值,例如黃金幾克,過世當天金價多少,才能申報為父親遺產。
他現在一直拿寫著我名字的東西在那鬧 ,且要我拿出來賣給大家分錢,,只因為這些是爸?
(其實也可能是奶奶)買給我的東西....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跟他溝通耶?
可以教我怎麼駁斥他嗎?
※ 編輯: nancy925 (114.136.203.193 臺灣), 11/13/2023 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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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也覺得雙方沒有什麼私下溝通的必要,他們對我提的分配方案有意見(我的方案花
了我一個星期的時間做),還要我把我自己的東西拿出來賣…
讓他們跟法院提更好的方式去….
※ 編輯: nancy925 (114.136.203.193 臺灣), 11/13/2023 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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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沒有辦法回答你…
只能說九月法官有調動,目前換法官,一切又重頭開始問….
※ 編輯: nancy925 (114.136.203.193 臺灣), 11/14/2023 19: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