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公然侮辱調解不成立,又想放過對方

看板LAW作者 (今月的夜色真美阿)時間8月前 (2023/09/21 17:16), 8月前編輯推噓0(1115)
留言17則, 7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問題是這樣 臉書公然侮辱報警提告, 證據非常明確,而且是單方面攻擊 剛開完調解, 但是對方沒有悔意, 而且也堅持不知道自己哪裡錯. 誰知道臉書是不是真人,他只是說誰是誰誰誰的狗. 甚至還堅持自己憂鬱症 我要跟對方解釋,這真的會成罪,而且公然侮辱是刑法, 會有前科, 但是法院調解員說對方沒工作沒錢也聽不懂, 而且沒有那個時間解釋. 因為對方堅持不覺得有錯, 調解員說如果想解釋,簽完了去外面解釋. 簽了不同意調解, 在外面勸了20分鐘, 結尾這位仍然堅持新聞都說是怎樣的, 所以說誰是xxx的狗,是新聞說的. 他只是用一樣的說法. 我覺得仁至義盡就回家了 但是過了幾個小時, 真覺得這種又沒錢沒工作,年紀大又被洗腦的人真的很可憐 接下來可能就檢察官偵查庭了, 偵查庭時還能撤告嗎? 我真的只是希望這種人能認知自己錯了, 情況那麼差還要讓他背個前科,真的於心不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43.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5287800.A.D70.html

09/21 17:18, 8月前 , 1F
不用等到偵查庭,現在一張撤回告訴狀寄到地檢署就夠了
09/21 17:18, 1F
那偵查庭時能和解嗎? 我真的只是希望有人能跟他解釋,這種行為真的是不行的. 我想做筆錄的警察跟這調解員都沒人跟他解釋.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09/21/2023 17:20:56 我想我自己找到答案了, 告訴乃論的訴訟是可以偵查庭的時候撤告的.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09/21/2023 17:49:25

09/21 18:22, 8月前 , 2F
你提告的目的是要他認錯?刑法就是處罰而已,要他認錯幹
09/21 18:22, 2F

09/21 18:22, 8月前 , 3F
嘛?
09/21 18:22, 3F

09/21 18:48, 8月前 , 4F
對他來說 這種小罪對他來說不算什麼,不要以為前科有多重要
09/21 18:48, 4F

09/21 18:49, 8月前 , 5F
而且照你的說法對方也就是罵了你是狗吧~
09/21 18:49, 5F

09/21 18:55, 8月前 , 6F
這句話旁人看了大概也都知道單純只是在嘴砲,總不是旁人就會
09/21 18:55, 6F

09/21 18:56, 8月前 , 7F
以為你是狗吧~
09/21 18:56, 7F

09/21 19:21, 8月前 , 8F
有前科紀錄,申請某些國簽證會被拒?
09/21 19:21, 8F

09/21 19:56, 8月前 , 9F
不能當保全...by王瑞德
09/21 19:56, 9F

09/21 20:11, 8月前 , 10F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09/21 20:11, 10F
1. 不想寫太清楚是因為他們那種小圈圈,萬一寫得太清楚.可能其他人會知道. 這畢竟是私人的事. 2. 莫名其妙就對臉書上的人沒有口出惡言的人罵指名你是xx狗,算不算公然侮辱, 沒問題大家檢驗阿. 我也是因為受不了這種惡質的情況,所以去提告. 3. miscu說的微罪小罪,我也知道,所以我覺得既然要那麼囂張辱罵別人, 那就要承擔後果,不要以為是微罪就囂張得跟甚麼一樣. 調解要不要賠錢,我根本不在乎. 我就是想看到辱罵的人可以明確知道這種行為違法. 但是到調解真的看到人. 那人狀態之糟,真的讓人狠不下心. 如果他是想妳我現在對談感覺的網友. 我真的是會覺得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就直接讓官司走到底就好. 輸贏我無所謂. 雖然他這個真的太過明確, 高機率應該是違法沒錯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09/22/2023 00:10:38

09/22 00:33, 8月前 , 11F
對方願意接受法院判決的話,你本來就沒資格要求對方道歉了
09/22 00:33, 11F

09/22 00:34, 8月前 , 12F
贏了之後對方也不覺得錯之後,你得到什麼了嗎? 浪費資源而已
09/22 00:34, 12F
你說的對,我不否認. 我就是想要一個公道而已, 不覺得錯就背個官司吧,我沒有理由要被根本不認識的人公開辱罵 是去了調解真的發現對方是個看起來很弱勢且走路還要穿護腰,我覺得很不忍心.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09/22/2023 00:51:18

09/22 00:51, 8月前 , 13F
如果有閒不嫌麻煩,也不怕占用資源, 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撤告
09/22 00:51, 13F
我知道了,謝謝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09/22/2023 01:13:11

09/22 04:47, 8月前 , 14F
蠻無聊的,要告就告到底,在那邊扭扭捏捏。你這次放過,等
09/22 04:47, 14F

09/22 04:47, 8月前 , 15F
等還是繼續罵你
09/22 04:47, 15F

09/22 07:12, 8月前 , 16F
公然侮辱除非碰到情節特別嚴重或對方特別白目的 不然要
09/22 07:12, 16F

09/22 07:12, 8月前 , 17F
搞到良民證有紀錄還比較難
09/22 07:12,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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