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拿回臨路透天的管理基金

看板LAW作者 (轉吧!七彩霓虹燈)時間8月前 (2023/08/24 20:37),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7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各位前輩~ 目前居住房子是臨路透天,無持分及任何車道等公共設施 當時建商蓋房子時使用同一建號、裡面包含十多筆地號,我家是其中一個地號。 交屋時,建商說大家先成立一個管委會才能提撥管理基金, 此外,每一戶還先預收了3萬多元的管理基金 建商當時告訴住戶,如果不想參加管委會,可以將管理基金退回。 但是目前管理基金由某住戶管理,已經過了幾個月,遲遲未退回當初預繳的管理基金。 他美其名說要讓社區更好,需要這筆錢來增加社區的幸福感,問題是都臨路透天了,我自己覺得不必要,只想拿回自己的管理基金。 請問各位前輩,要如何拿回這筆錢呢?感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1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2880637.A.62A.html

08/24 21:28, 8月前 , 1F
先發存證信函看對方會不會嚇到,這步不能解決再繼續下去
08/24 21:28, 1F

08/25 08:48, 8月前 , 2F
是連化糞池/水塔/停車位/配電/電信都獨立的這種透天嗎?
08/25 08:48, 2F

08/25 09:35, 8月前 , 3F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8條,建商應該不可能預收公共基金
08/25 09:35, 3F

08/25 09:49, 8月前 , 4F
預售屋的話有可能,依工程款固定比例計算後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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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9:50, 8月前 , 5F
然後在收取時就告訴買家其中有多少是撥進管理基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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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0:46, 8月前 , 6F
回二樓,沒錯喔!全獨立
08/25 10:46, 6F

08/25 15:00, 8月前 , 7F
要看你們使用執照是一照一戶還是一照多戶,看樣子你們應
08/25 15:00, 7F

08/25 15:00, 8月前 , 8F
該是屬於一戶一照,依法規那就不用成立管委會,建商在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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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00, 8月前 , 9F
使照也不用提撥管理基金。回到你的case,妳們應該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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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00, 8月前 , 10F
私下合意成立管委會,有照公寓大廈規定成立嗎?是否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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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00, 8月前 , 11F
區公所申報?
08/25 15:00, 11F

08/25 16:51, 8月前 , 12F
揪團改選
08/25 16:51, 12F

08/25 22:32, 8月前 , 13F
有看過前透天後大樓建案,就需要成立管委會,但是這種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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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33, 8月前 , 14F
都會做成公設共用,如果是獨立建築應該是同F大
08/25 22:33,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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