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借貸轉投資,將提告刑事案件
[結論]
先說結論,我準備提告詐欺的刑事案件
想來請教各位大大的看法與建議
[其他說明]
請各位大大直說無妨
我詢問很多律師,有些律師也是有一點取笑的感覺,就是很傻眼我就這樣匯款出去
我只能說,情感大於理智,會失去判斷力
我們是超過20年的女校高中同學,她很挺我,
我很信任她,就讓我陷於現在的困境
不認識的人取笑我,我無所謂,反正很少碰面甚至以後不會遇到
我完全不敢跟家人說,怕他們會擔心
也不敢跟身邊的同學朋友說,害怕她們取笑的眼神
只能自己一個人悶著,完全不知道怎麼辦,超鬱卒
只好常常爬文law版的文章,然後做筆記
我自己剛開始是查詢借貸的文章,方向完全錯誤
專業的訴訟問題,真的要找律師才能少走冤枉路
如果有說明不清楚的地方,歡迎提問
[事件經過]
在民國105年,我同學有困難,那時我剛好跟她連絡,本來都有聯絡
她就跟我借錢15萬,都沒有約定還款日期
後來她就跟我說,有一個投資案M,問我有沒有興趣
我就答應,將這15萬轉成投資案M
大約半年後,她又說M投資獲利太慢,想轉成N投資
但轉成N投資,需要再繼續投入20萬,(這時,她知道我有一筆資金進來我的戶頭)
所以,總共35萬轉成N投資
本來有說要簽約,因為長輩生病,後來沒有很積極的約見面
經過兩三年,我一直問她N投資的情形
她一直逃避,我就直覺有鬼
我一直奪命連環call,她大概嫌煩,她就說她已經在債務協商,她有困難
我看懂她的意思,就是叫我不要再吵她,她也不再理會我了
[補充]
我後來在網路上查詢我同學的案件
107年有台新銀行的民事180萬的支付命令案件
109年有民事消債之前置協商認可事件
110年有違反期貨交易法的刑事案件,本來是有期徒刑六個月
因第一次判刑,結論是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事
項,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於緩刑
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律師建議]
以刑事的方式,以刑逼民,逼她出來面對處理
她要舉證投資N的相關證明,文件、金流等,如果無法舉證,就是詐欺
她已經有110年緩刑,她這次如果成立,就真的會去坐牢了
她可能已經脫產
我說,我知道她家人很有錢,爸爸是教授退休,哥哥姊姊也有錢
我知道家人有錢與我同學無關,當然無法執行
我是想說,是否因為擔心會去坐牢,而向家人借錢來處理我的事情
[文件準備]
我有她的身分證字號,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有對話證明、匯款證明
[後續處理方案]
A:有律師建議我,先傳訊息給她,請她在兩周內還錢
如果不還錢,就要去警察局報案
(因為這位律師之前也是遇到類似的案件,當事人去報案,當天就解決了)
我的想法是,35萬一次歸還,絕對不能分期
應該已經脫產,分期就完全要不回來了
同學如果還要求分期,我就是去警察局報案
B:律師說,在偵查的階段,我這個案子,檢察官應該也是希望能和解
我的想法還是,35萬一次歸還
和解破裂,就繼續刑事的偵查
C:也有律師說,她的緩刑可以易科罰金
我可能花了十幾萬的律師費(提告偵查+一審)
對方最後去坐牢,還是無法還錢
我是真的滿肚爛的,如果已經花那麼多錢,還真的希望她去坐牢
然後律師說,現在監獄大爆滿,很難坐牢
所以,我決定來問問各位大大的想法與意見,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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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209.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1061765.A.667.html
※ 編輯: sharon1225 (61.64.209.179 臺灣), 08/03/2023 19: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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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後續處理方案] 是我自己想的
我歸納整理版上的文章,還有詢問律師的結果
我是問免費諮詢的律師,一半以上的律師都是講解個大概
這很合理、也很正常,不到3位律師願意看我的對話紀錄
我是問地方法院、區公所、議員服務處等免費諮詢的律師
只有一個,我問脫產、和解的問題,她就說,你先寫律師函
我故意很調皮的又問其他,她就不耐煩的說,第一步沒做不要想後面的
(我其實是在測試她,我也不會想要委任她)
所以,後面的和解處理方式,有一部分是我自己的想法
如果確定要委任,我就會直接問律師了
我也不太好意思繼續問教我傳訊息的律師,我後續該如何做
也有一位很仔細地分析檢察官處理我的案件的心態與想法
我心裡想,您也太認真了吧,真的是稀有律師
另外最主要是,我沒有人可以訴說,就當我抒發心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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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沒有辦法聯絡,謝謝您
※ 編輯: sharon1225 (101.12.43.161 臺灣), 08/03/2023 22:04:08
※ 編輯: sharon1225 (101.12.43.161 臺灣), 08/03/2023 22:37:45
※ 編輯: sharon1225 (101.12.43.161 臺灣), 08/03/2023 22: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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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不要期望的意思是指說,我花錢委任律師打官司,最後仍是一場空嗎?
就是錢財拿不回來,同學也不會坐牢?是這樣嗎?
那我會做好心理準備的,謝謝
沒有要玩玩,因為我自己要不回來,對方一直逃避,我只好提告
是被迫學習,第一次提告刑事,真的很多都不懂,連專有名詞都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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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平民老百姓,35萬對我真的很多,但對有錢人可能是零用錢吧
我有問到損失最少的方式,我只能靠自己努力
※ 編輯: sharon1225 (114.34.125.107 臺灣), 08/04/2023 11:17:25
※ 編輯: sharon1225 (114.34.125.107 臺灣), 08/04/2023 1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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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問題只能自己解決,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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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提醒,我近期就會採取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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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我準備得差不多了,後續進度再來報告
※ 編輯: sharon1225 (114.34.125.107 臺灣), 08/04/2023 14: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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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接受事實,拿不回來,35萬當做投資失敗丟到水裡
然後需要時間慢慢平復,將這個秘密帶進棺材,永遠都不跟家人說
只是覺得很對不起家人,35萬可以好好孝順父母
看到新聞上一堆比我悽慘的詐欺詐騙案,我可以體會受害者比我更難熬的心情
我突然有一個想法,我覺得我同學並不害怕我提詐欺的刑事案件
反正她都已經走過一次刑事判決的流程了,她心裡有數了
上面文章內容的110年有違反期貨交易法的刑事案件,緩刑2年已經執行完畢了
上面我提到:她已經有110年緩刑,她這次如果成立,就真的會去坐牢了
我後來跟其他律師確認,應該是有錯誤的
可能我說明不清楚,那位律師誤會了吧,因為沒有看文件,只聽我口頭說
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然後詐欺案判的很輕
假設這件詐欺案成立,假設有期徒刑6個月(這是最高假設)
我同學她最多僅需要支付18萬,就不用坐牢
附帶民事也不需要賠錢,因為已經脫產
提告真的是我最後一步了,我有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
不管輸贏,我還是會去提告,至少我有做,讓這件事情結束
我不想不明不白,什麼都沒嘗試過就直接放棄,這一定會後悔
我現在能想的,就是盡量減少成本(包括時間與金錢)
反而最近詢問律師的過程中,情緒壓力比較大,
沒胃口,一個便當中餐晚餐吃,因為吃不下,失眠睡不好
就自己要調適心情,可以在PTT抒發,我已經很感恩了
※ 編輯: sharon1225 (114.34.125.107 臺灣), 08/04/2023 1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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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熱心回覆,打這麼多字並指導很多細節
旁觀者清,感謝從其他觀點幫助我認清現實
自己真的會陷入鑽牛角尖的小圈圈
近期煩惱這事,我猜我內心應該還沒真正接受吧,所以才會食不下嚥
對啊,出口氣我也爽,才不輕易就這樣放過她
讓檢察官、法官問候她一下XD
※ 編輯: sharon1225 (219.85.159.228 臺灣), 08/04/2023 2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