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保險流程跑到一半,受益人之一身故

看板LAW作者 (OldMan)時間11月前 (2023/06/20 03:31),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有一筆意外事故死亡的保險金, 原本受益人有2人各50 , 雖然在2位第一順位繼承人都在的時候已經送件申請理賠, 但因為在等待死亡死因單報告書, 結果拖到其中一位受益人病故。 請問病故受益人的家屬,是否可以依據保險法第 110 條, 申明申請時病故受益人仍活著, 故理應仍有領取保險金金的權力, 要求保險公司仍需給付一半的保險金病故的受益人,再由病故受益人家屬繼承, 而非全額給付給另一位受益人。 ==================== 1.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 2.前項指定之受益人,以於請求保險金額時生存者為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57.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87203093.A.8A9.html

06/20 17:17, 11月前 , 1F
可以,變成受益人的遺產
06/20 17:17, 1F

06/20 17:18, 11月前 , 2F
不對,沒看清楚還沒請求,還沒請求就掛點就失去資格
06/20 17:18, 2F

06/20 17:20, 11月前 , 3F
不過,本件是指定受益人,還是遺產分配要先分清楚
06/20 17:20, 3F

06/20 18:41, 11月前 , 4F
你好,搞不太清楚“請求”的時間點怎麼算,受益人病故前
06/20 18:41, 4F

06/20 18:41, 11月前 , 5F
就已經送件申請,只是拖到病亡後才補齊被保險人的文件,
06/20 18:41, 5F

06/20 18:41, 11月前 , 6F
所以“請求”時間是由補齊文件時間點計算?
06/20 18:41, 6F

06/20 18:43, 11月前 , 7F
指定受益人是“法定受益人”,非遺產
06/20 18:43, 7F

06/20 19:47, 11月前 , 8F
申請即請求
06/20 19:47, 8F

06/20 20:11, 11月前 , 9F
好的,謝謝
06/20 20:11, 9F
文章代碼(AID): #1aaAqLY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