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頭帳戶報案

看板LAW作者 (Cross)時間1年前 (2023/02/17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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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昨天去偵查庭原因是被告詐欺 最後結果是跟受害人和解 賠償6000元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小弟去年六月因為工作和奶奶過世的原因 本身原本就有憂鬱症有持續服藥 但那陣子病情加重 上班又很少人可以訴說心事 於是跑去交友軟體上聊天 認識了一個詐騙女 原本等我奶奶後世完 一起出去走走 要租車那些要我匯1500元給她(原本要3000我說一人一半) 就按照她的指示匯入她的帳戶 後來因為她說自己確診而取消 那時候有給她戶頭帳號說假如約不成就把1500轉回來 接著持續聊了蠻常的時間 相處起來不錯 期間她也每天陪我聊很久跟關心 有天她就問我能不能幫忙她接收一筆10000元的款項說是經營網拍要給買手的錢 然後就匯入我的帳戶了 當時候警覺性不夠也因為她長時間的關心跟需要的時候都陪我聊天 幫了這次忙 (期間有交換臉書IG那些 才覺得應該不是騙人的) 後面也是持續聊天跟喬時間見面 中途她有主動要來找我 但是是凌晨一點多我說太晚叫她不要來 中間也大概有再叫我幫忙一兩次 其中一次因為我上班時間 她說廠商約某段時間就要拿到那筆款項 所以把網銀借給她讓她轉帳(轉帳需經過我手機接收認證碼才能轉 現在真的想不明白那時候為什麼會借她 後面就沒有叫我收款跟匯款了 又一直持續聊天一個月多 原本喬好要見面的日期 突然說她爸爸發現她玩交友軟體很生氣 沒辦法跟我見面 之後就跟其他詐騙劇情一樣 突然跟我說需要10萬週轉問我可不可以借她 我說沒辦法之後就起爭執 沒再聯絡了 去年底的時候收到警察局的傳喚 去警察局時提供了匯款明細跟所有的對話記錄 昨天開偵查庭 被害人轉給我的帳戶6000元 被害人說那是女方跟他約出去玩付的錢 後來女方有跟她要錢才覺得不對勁去報案 最後檢察官詢問對方如果我賠償6000元給他 那願意不追究此事嗎? 說願意 後來我也同意此決定 回家思考了一下 想詢問各位大大現在我需要去警察局報案嗎? 家人叫我要去報案表示自己也是被詐騙的一員 報案之後是否會調查我轉出的錢去向 或者警察已經調查過這些錢的流向了 昨天結束有詢問檢察官那還會起訴嗎? 檢察官是表示等我跟被害人和解後 就不會起訴了 我也可以解開警示帳戶 那如果我現在在報案我的帳戶會不會在變成警示帳戶呢? 我報警之後檢察官調查案件會不會因為我轉帳這件事再次起訴我(合夥詐騙 或 洗錢之類的罪名 如果之後有其他被害者提告 那我會因為這次和解的關係 影響之後的起訴或判刑嗎?(累犯之類的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0.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6630718.A.2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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