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簡單說明犯軍法44條 殺被害人滅口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VAN)時間3年前 (2022/12/09 00:25), 3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被害人的文一直被版主刪,基本上洪案與本案手法類似,簡單說明 1.軍醫(官)深夜趁被害人熟睡下中樞神經類藥劑凌虐,俗稱毒品,搭配操課就是熱衰竭 .猝死.過勞 2.軍方下藥凌虐暗殺(中樞神經),但被害人未死在軍中被抓到犯陸海空軍刑法44條,怎 麼辦???軍方加害人只能栽智障.精障滅口殺害,也就是假藉治療名義殺人滅口,當然 永遠治不好順便詐欺騙錢,死者器官趁熱叫家屬捐或偷摘有人會發現??? 3.這凌虐暗殺手法是從戒嚴時期延續至今,所以這事被害人未死在軍中,被發現後就會又 演變成軍官栽毒殺人 4.研究余錦秋箱屍案.殺童,這些都是用精神衞生法進行毒品凌虐與栽毒暗殺的結果,所 以是販毒集團為立法販毒詐保殺人 5.下藥暗殺只要30秒至1分鐘,但舉證困難所以玩弄法律 結論:被害人死因:猝死.熱衰竭.過勞死,因為被下中樞神經類藥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7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0516726.A.CCC.html ※ 編輯: bayant (27.53.72.53 臺灣), 12/09/2022 00:36:32 ※ 編輯: bayant (27.53.72.53 臺灣), 12/09/2022 00:36:57
文章代碼(AID): #1ZaW_sp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