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判例制度取消後

看板LAW作者 (SaltLake)時間3年前 (2022/12/02 15:5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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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制度取消後,理想上,各審級各庭個別法官得各自本於專業和良心 自為判決而不受拘束。但實務上下級審的意見到上級審可能被打槍。所 以根據理性推斷,下級審個別法官應該還是會盡量依循自己上級審的先 前判決意見來審判。例如臺高本院和各分院之判決見解,會對其轄區地 方法院的判決有顯著影響。 乍看下似乎和英美法的判決先例一致,但是英美法並不是每件判決都 會自動形成判決先例。曾看到有些判決書寫明本裁判不作判決先例。 那麼就英美法的規定言,法院決定本判決是否成為判決先例的標準為 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82.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9967736.A.B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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