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印鑑證明是否牴觸釋字443?

看板LAW作者 (vikk33)時間1年前 (2022/10/10 19:19), 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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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有上百項法律規定到"印鑑" https://reurl.cc/qNlWXy "印鑑" 就是去公所登記取得證明的印章,代表見此章如此人親簽 但是"印鑑"原始法律定義? 找半天只有一個行政命令"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卻有幾百條規定使用"印鑑"的法律 民法也只說"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未有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 這種情形下,由於印鑑登記會造成大量法律行為效力問題 未有明確法律位階之規定 是否牴觸釋字第 443 號? https://reurl.cc/jGnKYp 因為簽與章法律效力同一,強制使用印鑑影響到生效否 事關"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很難說這只是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想請問各位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5400764.A.E92.html

10/10 19:33, 1年前 , 1F
等到真的有人爭執他覺得印鑑的定義影響到法律效果才會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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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3, 1年前 , 2F
確性問題吧。不過你可以是說你認為印鑑要怎能就是才會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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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3, 1年前 , 3F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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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9, 1年前 , 4F
這問題從60年代就討論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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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0, 1年前 , 5F
90年代規範印鑑被宣告違憲 後來說要用指紋也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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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0, 1年前 , 6F
現在就是將就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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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53, 1年前 , 7F
我的意思是印鑑欠法律明確定義與授權,因事涉權利義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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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59, 1年前 , 8F
你主張影響你使用印章或簽名的自由嗎? 不然與442何干?
10/10 21:59, 8F

10/10 22:00, 1年前 , 9F
更正 若不是影響自由 與釋字443何干?
10/10 22:00, 9F

10/11 09:35, 1年前 , 10F
J443說執行法律細節性跟技術性事項可以行政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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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30, 1年前 , 11F
我覺得可能跟443沒有太大的關係,不過印鑑證明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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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30, 1年前 , 12F
有很多問題,推劉宏恩教授《拋棄繼承需要「印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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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30, 1年前 , 13F
」及「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嗎?》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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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50, 1年前 , 14F
有的行政機關在委任關係的認定要印鑑證明,法院提存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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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50, 1年前 , 15F
也需要,所以我覺得印鑑證明還是有存在的必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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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51, 1年前 , 16F
如要廢除印鑑,地政事務所會第一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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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6:17, 1年前 , 17F
就改個方式叫你去公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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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6:18, 1年前 , 18F
事實上都是可以用公證的方式解決 更麻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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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6:18, 1年前 , 19F
印鑑證明可以分別申請 公證你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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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6:39, 1年前 , 20F
地政事務所怎麼會反對,就申請人本人自己到場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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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6:39, 1年前 , 21F
找代書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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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23, 1年前 , 22F
自己到場=>啥都不懂越弄越久=>大排長龍大家都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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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07, 1年前 , 23F
本人到場核對身分時間增加,然後還有年紀大一點的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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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07, 1年前 , 24F
不好,問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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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G_-yw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