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贈與後再回頭要回

看板LAW作者 ( )時間1年前 (2022/07/15 15:38), 1年前編輯推噓7(707)
留言14則, 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家母為了外婆有地方可以住 用外婆名字買了一間房 因為外婆年事已高 所以最近用贈與方式還我母親並登記在我名下 已經登記完成 幾十年不理睬外婆的舅舅知道後 以奇怪的理由將外婆接走 但還是住在我家名下房產 只是沒跟家母住在一起 幾十年都是家母照顧外婆 不知道灌什麼迷湯給外婆 外婆翻臉不認帳 現在反悔要跟我要回房子 外婆不曾去工作 所以一切開銷都是家母提供 現在也翻供說她有工作十年前才退休 不過完全沒有任何工作記錄 當初全部都是家母用現金去繳納 只有留下一些收據 不過沒有記名是誰付錢 請問要開民事庭了我該注意什麼嗎? 我已經有熟讀民法408、412、4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11.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7870695.A.BDB.html ※ 編輯: LIGA (36.239.211.118 臺灣), 07/15/2022 15:39:03 ※ 編輯: LIGA (36.239.211.118 臺灣), 07/15/2022 15:43:02

07/15 16:20, 1年前 , 1F
1棟房子的價值值得你花錢請律師,而不是自己上
07/15 16:20, 1F

07/15 18:29, 1年前 , 2F
善用借名登記
07/15 18:29, 2F

07/15 19:03, 1年前 , 3F
熟讀三條民法跟律師對嘎一棟房 也是厲害
07/15 19:03, 3F

07/15 19:55, 1年前 , 4F
請律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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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25, 1年前 , 5F
有讀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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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05, 1年前 , 6F
沒有附負擔的贈與,能要回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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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13, 1年前 , 7F
繳任何費用,一定要透過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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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14, 1年前 , 8F
不過既然是贈與,那就已經結案了,你外婆不是你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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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14, 1年前 , 9F
須直接扶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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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16, 1年前 , 10F
然後別去砍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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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2:18, 1年前 , 11F
然後要提防外婆得covid還是被爆頭,這樣會變成遺產
07/15 22:18, 11F

07/15 22:20, 1年前 , 12F
舅舅想想分到的唯一解就是兩年內去西天取經
07/15 22:20, 12F

07/15 22:21, 1年前 , 13F
當然不是舅舅去,所以要提防外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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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5:57, 1年前 , 14F
請注意舉證責任之分配(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07/16 15:57, 14F
文章代碼(AID): #1YqHbdlR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