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廢除判例和決議制度後,最高法院的地位?

看板LAW作者 (謝謝提醒)時間1年前 (2022/07/02 10:14), 1年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高法院除了最終的法律審之外 過去還有針對法律解釋做出判例和決議的功能 相當於法官造法 能夠統一法律見解 並對下級審有拘束力 可是判例和決議的制度廢除之後 最高法院就只剩最終法律審的功能 是不是代表最高法院的法官地位就不如以往較具有權威性呢? 另外如此廢除判例和決議制度 過去常被援用的法律見解頓失拘束力 是否也會讓下級審法官有發揮個人見解的機會 使得民眾對於判決缺少可預見性 造成法秩序的不穩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6728047.A.34E.html

07/02 10:18, 1年前 , 1F
我看連最終法律審的地位也快不保了 可憐哪
07/02 10:18, 1F

07/02 11:41, 1年前 , 2F
廢除判例說是廢除,但實務上訴訟時最高法院的判決
07/02 11:41, 2F

07/02 11:41, 1年前 , 3F
還是有那麼一點用,畢竟沒有幾個法官願意堅持自我
07/02 11:41, 3F

07/02 11:41, 1年前 , 4F
然後被上級審廢棄發回
07/02 11:41, 4F
如果是針對地院判決上訴到高院,高院自為判決,應該也沒有發文的問題..是嗎? ※ 編輯: MrTaxes (1.200.2.230 臺灣), 07/02/2022 12:35:10

07/02 21:40, 1年前 , 5F
不是改成大法庭了嗎
07/02 21:4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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