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件真,但是不相關的事情連結算誹謗嗎?
有兩件足以毀損某人名譽的指控
但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關係
卻硬要把他們之間連上關係
因為誹謗罪所述為真時不罰
但兩件真的,卻毫無關係的事件硬要連起來
這樣會成立誹謗罪嗎?
例如某A
1.開車愛超速且有酒駕前科
2.會收錢然後圖利特定廠商
然後這時候有人說:某A常常圖利廠商,難怪會酒駕
但其實這兩件事毫無關係 (酒駕時並不是和廠商去喝酒)
雖然前後為真,但是毫無關係的事情卻要硬連起來
有可能成立誹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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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27 14:42,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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