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登記不動產之繼承人所分配現金之問題

看板LAW作者 (阿誠有一套)時間2年前 (2021/12/26 10:5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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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最近我朋友的父親過世, 留下遺產不動產,繼承人有兒子跟女兒,但他們家不想讓女兒登記, 所以兒子同意將來土地處分後,分現金給女兒(比土地應繼分少), 但為避免國稅局課徵贈與稅,所以我有代為草擬遺產分割協議書如下, 請大家惠賜卓見: 被繼承人生前未以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 今經吾等繼承人全體同意締訂遺產分割協議書, 其中繼承人ooo土地及建物之遺產應繼分, 由取得土地及建物之遺產權利人金錢補償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整, 且視為遺產之一部分,並於土地登記設定載明擔保該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之遺產(債權)。 另約定10年內清償該繼承人ooo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之遺產(債權), 每年至少應給付新臺幣貳佰貳拾萬元整,前開遺產權利人(債務人)負連帶債務責任。 為確保前開遺產權利人(債務人)履行給付義務, 由相關遺產權利人(債務人)開立票載金額新臺幣貳百伍拾萬元之本票10張予繼承人ooo, 遺產權利人(債務人)倘未確實履行,則應依行政院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並一次給付所餘之遺產(債務),並不得對該繼承人(債權人)ooo有不當之苛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0487340.A.984.html

12/26 19:39, 2年前 , 1F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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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4:47, 2年前 , 2F
要先問女兒意見再定法律方式
12/27 14:47, 2F
文章代碼(AID): #1Xnzcic4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