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暫時保護令已成年只能自己申請嗎?
大家好
今年約莫八月底因為家暴
相對人的媽媽聲請了保護令
保護對象包含相對人的父母及祖母和姊姊
在警局時警察說也有聲請暫時保護令
九月下旬時又再次發生家暴
這次是相對人的爸爸聲請
保護對象同前述
隔幾天收到第一次聲請的暫時保護令
但保護對象只有父母
再隔幾天書記官寄信來並電話通知要我們撤回聲請
因為第二次的聲請人在第一次聲請時已經被納入了
因為其他人已經成年
如果剩下的人還要聲請要自己聲請
想詢問大家這種狀況只能先撤回然後自己再重新聲請嗎?
還是可以只撤回父母聲請的部分?
另外想問當時是在警局由警察聲請的
這樣聲請人不是警察機關嗎?
以上問題在這邊先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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