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玩遊戲的對話紀錄算恐嚇嗎

看板LAW作者 (雲絲頓)時間2年前 (2021/09/12 01:40), 2年前編輯推噓3(3028)
留言31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玩遊戲難免會有嘴砲的情形 大家公頻上吵來吵去 習以為常 但我通常都裝死 不理不睬 也不回話 但 今天突然有人私訊我遊戲 與我對話 並且傳送我家人照片 說一些要我小心一點的話 那…算不算恐嚇呢 還說知道我的line 查得到我怎樣的 不理他就算了 還直接在公頻上 說出我的名字 我老婆的名字 我好心生畏懼喔 感覺他好像知道不少事情 我感到心生畏懼 感覺這種人可能會對 我家人不利 畢竟我沒有與家人同住 獨自在外地工作 老婆與孩子都不在身邊 因此我去報警 希望警方協助 警方也受理了 目前偵辦中 所以請問 這種狀況 恐嚇算成立嗎 還是我應該要換其他方式提 很想找出這個人 瞭解一下 什麼狀況需要這樣做 是好玩 還是 年輕不懂事 還是真的想對我家人不利 玩個遊戲 可以玩成這樣 也太超過了 如果今天 我嘴秋 與他吵架 被這樣肉搜也就算了 但 大家都知道 遊戲而已 不用太認真 也就隨便他們怎麼說了 我們玩我們的 也不理他們想怎樣 結果今天 家人名字 照片等 就這樣被公開了 姑且不論他們敢不敢真的來做什麼 但 我的做法 應該沒有錯吧 目前請假回家 先陪老婆孩子 等警方消息 我這樣會太小題大作嗎 不太明白 這種案件 警方要偵辦多久 不然都無法好好安心 也無法專心工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7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1382031.A.021.html

09/12 01:51, 2年前 , 1F
如果個資透過搜尋引擎需要翻好幾頁,沒有個資法問題
09/12 01:51, 1F

09/12 01:52, 2年前 , 2F
如果是由各種小線索連結而取得個資,則有個資法問題
09/12 01:52, 2F
他公開的我與家人的合照 是在我的line貼文 以及FB裡面的照片 但 不是朋友 無法看 所以應該是 有人提供給他的

09/12 01:53, 2年前 , 3F
但畢竟不知道你所謂的公開是到何種程度,如果是在公開
09/12 01:53, 3F
※ 編輯: montoya1985 (49.217.174.1 臺灣), 09/12/2021 01:55:01

09/12 01:54, 2年前 , 4F
頁面散佈,也需要以社會經驗判斷是否可輕易連結
09/12 01:54, 4F
他是在遊戲裡面 私訊我 我不理會 他才在遊戲裡面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地方 公佈我的名字 職業 以及我老婆的名字 ※ 編輯: montoya1985 (49.217.174.1 臺灣), 09/12/2021 01:56:02

09/12 01:59, 2年前 , 5F
對方取得的資料都是外商資料庫,想找是誰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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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2:06, 2年前 , 6F
調查過程可能會需要一段時間,後續有證據指向某人
09/12 02:06, 6F

09/12 02:08, 2年前 , 7F
可以提供給承辦人,畢竟恐嚇罪目的是保障公民安居樂業
09/12 02:08, 7F
所以 如果知道 私訊我的人是誰 提供給警方 是不是速度會快一點呢 因為有一些人看不過去 也有私訊我 恐嚇的人 他的名字 在那裡讀書 住哪 幾歲等資料 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也無從查證 這樣貿然給警方 不知道會不會誤導 ※ 編輯: montoya1985 (49.217.174.1 臺灣), 09/12/2021 02:13:43

09/12 18:27, 2年前 , 8F
本件事實晦暗不明。原波所述行為人「說一些要我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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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27, 2年前 , 9F
的話」,除了單純要你小心一點外,還說了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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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27, 2年前 , 10F
以下超白話網址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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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27, 2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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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28, 2年前 , 12F
但他只粗略列舉一些情形,本件事實為何,尚待釐清,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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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28, 2年前 , 13F
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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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35, 2年前 , 14F
附值一提:傳送門先看內容就好,不用急著加特定律師之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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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35, 2年前 , 15F
絡方式或必須委任哪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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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35, 2年前 , 16F
若真想委任律師,請找你信賴的律師。
09/12 18:35, 16F

09/12 21:46, 2年前 , 17F
舉例說明~如果你跟家人資訊不難查找,家人愛po臉書~
09/12 21:46, 17F

09/12 21:47, 2年前 , 18F
你是業務或房仲需要發名片,資訊取得容易,你要舉證困難
09/12 21:47, 18F

09/12 21:48, 2年前 , 19F
(不是不可行,但你要委任律師還要舉證「才可能」起訴。
09/12 21:48, 19F

09/12 21:50, 2年前 , 20F
如果你跟家人個資取得困難,沒工作需要也沒發文洩漏。
09/12 21:50, 20F

09/12 21:52, 2年前 , 21F
他必須透過特殊管道、線民,才能查找到你跟家人個資~
09/12 21:52, 21F

09/12 21:53, 2年前 , 22F
犯罪事實比較明確,但仍須舉證(不是影響社會重大案件
09/12 21:53, 22F

09/12 21:55, 2年前 , 23F
如果有跡證合理懷疑是遊戲公司、和遊戲公司相關人員洩漏
09/12 21:55, 23F

09/12 21:56, 2年前 , 24F
才有可能用個資法處理,其他狀況不是不行,但微乎其微。
09/12 21:56, 24F

09/12 21:57, 2年前 , 25F
恐嚇的部分,除非你下遊戲他還繼續恐嚇你們、或認識民代
09/12 21:57, 25F

09/12 21:58, 2年前 , 26F
又或者你能確認對方有黑道背景、對方自己講是黑道背景。
09/12 21:58, 26F

09/12 22:00, 2年前 , 27F
我猜你在六都,所以警察不得不受理~其他縣市可能被打槍
09/12 22:00, 27F

09/12 22:01, 2年前 , 28F
講白一點,你要的目的是「能起訴」不是「能報案」。
09/12 22:01, 28F

09/12 22:02, 2年前 , 29F
沒有上面提到的情況,警察偵辦的結果一樣不會起訴。
09/12 22:02, 29F

09/12 22:04, 2年前 , 30F
警政署官方回應是:不玩遊戲就不會被言語騷擾不算恐嚇!
09/12 22:04, 30F

09/12 22:18, 2年前 , 31F
樓上到底在講什麼??有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09/12 22:18, 31F
文章代碼(AID): #1XFEeF0X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