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辯論意旨狀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艷光四射歌舞團!)時間2年前 (2021/08/23 23:41),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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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告人,已經爬文和google但還是不太理解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一、 官司是民事簡易訴訟程序 雙方先五月開調解庭結束,再來的通知就是於8/25開辯論庭 對造的答辯狀是在8/19才送達 我已經準備了民事辯論意旨狀,但來不及陳報和寄發繕本 請問我可以在開庭時就先庭呈嗎? 或是等辯論庭結束之後再陳報即可? 二、 因為找不太到範本 想請問辯論意旨狀是不是把民事起訴狀沒說明的部分補充就好? 或是應該把民事起訴狀的內容都納入,包含訴之聲明和事實及理由都再寫入一次? 三、 我提出的證據有錄音檔和錄音譯文 錄音檔的隨身碟僅陳報給法院,繕本則沒有附隨身碟(有在繕本上備註) 對造答辯狀中不承認錄音證據的真實性 請問我可以當庭給對造嗎?或是根本不用理對方? 四、 民事辯論意旨狀是不是在辯論終結前可以多次陳報,且每次都可以再附上證據? 不好意思,問了很多笨問題 謝謝您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4.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9733267.A.5CD.html

08/24 00:01, 2年前 , 1F
1可以 頂多被法官念 2都可 3當庭勘驗
08/24 00:01, 1F

08/24 00:01, 2年前 , 2F
4沒有不行 但是觀感很差 法官可能會罵人 要就一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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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1:38, 2年前 , 3F
最好是在開庭前提供給法官,也需要讓法官有看過會比較好的
08/24 01:38, 3F

08/24 08:02, 2年前 , 4F
@taipoo 錢奴專業的 問他就對了
08/24 08:0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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