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婚紗店提告妨礙名譽

看板LAW作者 (IAM)時間2年前 (2021/07/10 07:53), 2年前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去年11月初在ptt上po文描述自身經歷, 今年約3月對方中請我們協助撤下文章,我們也撤下了。 前天卻忽然得知被告, 我想若是有我不對的地方,我會向婚紗店致歉。 所以, 請各位幫忙審視我們被告的這篇文章,是否有妨礙名譽的狀況(內容並無捏造)。 若當初文章有敘述不妥的地方也請指教。 -----------------------------文章如下---------------------------------------- 本來以為是我們自己的問題,沒想到也有人遇到類似的狀況。我們其實也是看Ptt上學長 姐的推薦就選定婕詩了。從預約到當天下訂其實都沒有什麼狀況,我們也很乾脆的就付訂 金了。過幾天後我們在Ptt上看到禮服拍賣,想說租借禮服的費用怎麼會比二手禮服貴, 本來想說是不是品牌比較好所以租借的費用較高,所以詢問了婕詩禮服的問題,隔天我們 去婚宴場所確定時間後,那邊的專員也跟我們說了一些婚紗的狀況,包含攝影當天的餐費 ,說有些攝影師的餐費我們不用準備,因為準備了他們也不一定會吃之類的。 種種我們有的疑問,我們詢問了婕詩,然後婕詩就爆炸了。主要我們問,1.伴娘服有沒有 機會可以送,2.人員餐點是否需要我們準備,3.禮服問題。文字敘述就差不多這樣。這些 其實也都是婚宴人員跟我們說可以再跟婚紗工作室確認的,之後婕詩開始對我們酸言酸語 ,如同鄉民回覆的一樣"說我們功課做不夠,希望我們退訂找別家"之類的…… 事後我們反省覺得禮服的用字可能不恰當,給對方感受不好,之後也說我們沒有惡意,算 是跟他們致歉,也電話聯繫過,但婕詩態度還是很高傲。我們也想說當面說比較不會產生 誤會,但回覆就是"建議線上諮詢,有文字留存"。之後合約就email來給我們自己看,簽 約前還一直說"希望我們退訂,怕我們期待太高有落差之類的",最後才又說要我們一定要 當面來一趟,因為我們對合約有很多疑問,明明之前詢問何時有空時都拒絕或是說沒空, 而且我們看完合約後也只說好沒多問什麼。 在結婚時去挑戒指、喜餅、婚宴場所等等,遇到的服務員很多種,雖然不見得多有禮貌, 但也不至於會讓人不高興,婕詩這種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我想我們並不是奧客,也許問 題多了點,但這也是婕詩自己說的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我們也都是盡量配合,婚宴場 所晚上確定後隔天也跟婕詩回報,但也被說因為我們確認時間晚,導致合約比較晚打出來 ...真的覺得滿無辜的,況且我們也沒怪罪婕詩合約晚出甚麼的。希望後續不會再有甚麼 狀況~以上狀況見仁見智,也許有人喜歡婕詩覺得很棒,但我想服務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 以上為當初的po文,並未做其他修改。 另外也想請問,若是分享類似的文章,需要怎麼保護自己才不會被告呢? 對方的提告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是否有方法可以反制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40.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5874816.A.585.html ※ 編輯: businessiam (111.250.140.227 臺灣), 07/10/2021 07:55:57

07/10 08:04, 2年前 , 1F
得知被告?
07/10 08:04, 1F

07/10 08:06, 2年前 , 2F
分享類似文章不要有加油添醋、想像、情緒用語,對方沒轍
07/10 08:06, 2F

07/10 08:08, 2年前 , 3F
提告是每個人權利,沒有合不合理,又不是隨便告就能成立
07/10 08:08, 3F

07/10 10:59, 2年前 , 4F
對方高興就可以提告 理由不用充足, 要不要起訴看檢察官
07/10 10:59, 4F

07/10 11:00, 2年前 , 5F
也有可能是業績不佳 隨意找人提告看能不能賺點錢
07/10 11:00, 5F

07/10 12:01, 2年前 , 6F
這沒有什麼問題吧!言論自由,會被駁回的,不用擔心
07/10 12:01, 6F

07/10 12:55, 2年前 , 7F
台灣告人不用成本 不合理提告你也只能吞下去 除非捏造
07/10 12:55, 7F

07/10 12:55, 2年前 , 8F
事實才會有誣告
07/10 12:55, 8F

07/10 12:56, 2年前 , 9F
你就吃飽睡好等他告 不起訴再去嘲諷法院認證的爛 笑死
07/10 12:56, 9F

07/10 13:52, 2年前 , 10F
提告是他們的權利,現在就只能等起不起訴。我覺得是不
07/10 13:52, 10F

07/10 13:52, 2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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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8:03, 2年前 , 12F
看起來沒甚麼問題 純粹店家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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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1:16, 2年前 , 13F
法院又不是他家開的,你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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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1:31, 2年前 , 14F
趕快找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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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25, 2年前 , 15F
台灣告人不用成本 <- 公訴罪並非我國獨有
07/10 23:25, 15F

07/12 12:32, 2年前 , 16F
看起來沒問題,現在可以敍述 嫌服務態度要加強,小心會被告
07/12 12:32, 16F

07/12 12:32, 2年前 , 17F
07/12 12:32, 17F
文章代碼(AID): #1WwE60M5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