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申請延長保護令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ineedtodo 再請加我[m[m[)時間2年前 (2021/07/02 22:52), 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已經離婚的女方,一年半前申請保護令,法院通過,現在又申請延長2年,尚未開庭,申 請理由,是基於共同監護權,跟對方有line對話,對方訴訟理由,就是對話過程中,有汙 衊或威脅之言語視為騷擾,實際上是則是誇大其實, 請問這樣會通過嗎? 我需要現在就請律師,還是之後再視情況而定? 可以自己答辨或寫答辨狀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47.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5237535.A.6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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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們看不到通話軟體內容為何,無從判斷對方聲請延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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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令之依據及其聲請是否有理由,甚或有誇大其辭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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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監護權,是指本件同時涉及雙方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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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負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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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文來看,我會建議你找專業家事律師協助處理,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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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撰寫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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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不懂人際關係的告訴人了,台灣這種人真的存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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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保護令案件原則開一次就判 沒時間讓你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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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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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預算有限,是不是可以等一審結果,再決定要不要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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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抗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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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有限就自己寫答辯狀,抗告是同法院同家事庭的法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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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看到原裁定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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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於未然,事後再亡羊補牢不是不行,但要花更多的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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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2:59, 2年前 , 15F
、費用來推翻前面已形成之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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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PO證據上來吧,只有單方面說詞,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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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42, 2年前 , 17F
除非你們有小孩,都離婚了你為什麼一定要接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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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共同監護權” 樓上酒駕哥看不懂中文?還是又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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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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