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109年12月的時候告人
上個月打去警察局是說什麼
我的案件已經丟到地檢署了
然後剛剛打去地檢署
報被告名字+我名字+提告日期
對方是說找不到
想詢問各位大大
如果我要補充資料的話該怎麼做
去偵查隊是說資料丟去地檢署
然後查也查不到承辦人
想補充資料也不知道要拿給誰
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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