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姊午安
最近跟前任分手後
對方一直想要複合
我直接跟她說我們之間不可能了
結果她辦了一隻臉書帳號
是我的名字+照片
以及一隻Line的帳號
名字也是我的本名然後放我的照片
來騷擾我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們
提告的話要告哪一條呢?
跑去警察局要告偽造文書
警察問我說
對方創的帳號你怎麼確定是用你的資料
(我回答不知道)
他只是帳號名字是你大頭貼是你
也不算偽造文書
唉
心好累
第一次遇到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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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6:3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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