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戶長的權責

看板LAW作者 (SaltLake)時間3年前 (2020/10/17 21:46), 3年前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固然戶籍法規定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且戶長可以代為 申請戶籍變更和戶內人出生死亡等登記。但是並非唯一 。例如戶籍變更也可本人辦理,而戶籍的遷出照說是以 本人意願為主,戶長雖可辦理,但實質居住的本人不願 遷出也不能代辦吧? 至於戶籍遷入,決定權該在房屋所有人而非戶長。 看來所謂的戶"長"其實沒有啥特別權限,不像當鄰里 長還有薪水領。 另方面,各種法律文件乃寄送到本人戶籍地,而戶長 有義務通知本人文件的送達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2942392.A.71A.html

10/18 00:16, 3年前 , 1F
鄰里長沒有薪水
10/18 00:16, 1F

10/18 11:37, 3年前 , 2F
里長有薪水吧
10/18 11:37, 2F

10/18 12:44, 3年前 , 3F
我記得里長沒有明確寫是「薪水」的收入,而是由各地
10/18 12:44, 3F

10/18 12:45, 3年前 , 4F
公所編列類似事務補助費的東西給里長
10/18 12:45, 4F
確實沒有名義上的薪水而是各種福利措施。 比方說事務補助費、保險費甚麼的。 這些費用有些還不好變現金,比方報紙補助費。有鄰里長沒有訂報紙卻去申請補助, 就上新聞了。 ※ 編輯: saltlake (114.24.92.17 臺灣), 10/18/2020 14:49:24

10/18 16:39, 3年前 , 5F
就跟學校班長差不多意思
10/18 16:39, 5F

10/18 20:43, 3年前 , 6F
從通知的效力那看有沒有戶長的責任?
10/18 20:43, 6F
這邊疑惑的就是,戶長就各種通知函的代為管領行為是附有代為通知到本人 的法定義務。 如果本著權益與義務相隨的原則,不應該課戶長此種法定義務,畢竟中華民國 一毛錢薪水乃至於福利都沒給戶長,憑啥要求戶長執行公務? 一般公寓或大樓的管理員代住戶管領通知都沒這種法定義務,而管理員好歹還 領住戶(們)給的薪水。

10/18 20:45, 3年前 , 7F
遷不遷出的問題 如果成年了那就合理吧 除非有扶養問題?
10/18 20:45, 7F

10/18 21:50, 3年前 , 8F
里長沒有薪水,所以可以兼職,補助費要憑收據核銷不是
10/18 21:50, 8F

10/18 21:50, 3年前 , 9F
直接發錢
10/18 21:50, 9F
反正確定戶長無薪水也無補助款可請領,而鄰里長是靠福利(如保險補貼等)和補助款 (要憑收據)請領。 其實這倒滿有我國習俗的特色。比方廟裡面辦活動的爐主,雖然可以掛錦旗與得到 辦活動的領頭權,也是無給職。實務上還得比捐錢多寡來爭取。 從這角度看來,我國法制最小的自治首長是鄉(鎮、市)長囉? 算是依法有資格領中華民國官俸的最基層自治長官? ※ 編輯: saltlake (114.24.92.17 臺灣), 10/19/2020 00:00:21

10/19 11:15, 3年前 , 10F
可以不當戶長,或者同地址多戶,人人都是戶長.
10/19 11:15, 10F
文章代碼(AID): #1VYlMuS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