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資爭議試用期疑問?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chieh_art)時間3年前 (2020/09/23 13:56), 3年前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好,抱歉打擾了 現在本人的案件已到第三庭下次就要言詞辯論了,打的是確認僱傭關係存在,7/9公司主 管以line通知不考慮排我班自請離職在詢問下才說白3個月工作有考核期考核未通過。在 我不願自請離職各種爭議下7/30被e-mail通知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辦理。 我當時沒有跟資方簽訂任何考核期合約,僅在所謂的協調會上知道、同仁閒聊時聽說有這 件事。 資方證人作證上號稱一直說有在面試時告知,還作證什麼在我之後就與其他人就有簽訂書 面契約了。 資方的民事陳述意見書就認為我在調解會上寫的一長串案件陳情上有寫到考核期字眼。又 認為從同仁閒聊時聽說有考核這件事就算合意試用期。 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怎麼理解這件事呢?就我來說是很弔詭的,我知道考核期與我同意約定 試用期根本是不一樣的事。考核是考核跟試用期又有什麼關係。 謝謝大大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0840610.A.2CC.html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4:19:15

09/23 16:56, 3年前 , 1F
沒試用期也有考核啊,兩者有何關聯
09/23 16:56, 1F

09/23 16:56, 3年前 , 2F
年終通常就有考核來核給獎金啊
09/23 16:56, 2F
資方論點是有關聯。說我知道考核就算是口頭跟他們合意試用期也辯稱面試有告知要用對 雇主比較寬鬆的勞基法資遣條例舉張他們的合法性。但考核期跟試用期本身就是兩件事啊 ,不是嗎?而且我知道考核期跟合意試用期這件事本身就是不一樣的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7:06:42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7:14:35

09/23 17:23, 3年前 , 3F
很好奇你既然都委任律師了,為什麼不交給律師處理就好
09/23 17:23, 3F

09/23 17:25, 3年前 , 4F
想要理解不同的法律解讀和各方看法
09/23 17:25, 4F

09/23 17:33, 3年前 , 5F
不是吧,看你之前的文章,很明顯你不相信你的律師,意見
09/23 17:33, 5F

09/23 17:33, 3年前 , 6F
不是越多越好,反而意見太多只會讓你更慌張,何況版友的
09/23 17:33, 6F

09/23 17:34, 3年前 , 7F
回答都是只依據你的發言,真正有看過卷證資料的是你的律
09/23 17:34, 7F

09/23 17:35, 3年前 , 8F
師,你卻不願意相信你的律師,這樣的委任關係還有必要嗎
09/23 17:35, 8F

09/23 17:, , 9F
嗯,抱歉。我確實太慌張於官司了。版友如果有意願回答再回答
09/23 17:, 9F
47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8:09:23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8:10:01

09/23 19:39, 3年前 , 10F
你應該跟律師討論的,他才比較知道案件全貌
09/23 19:39, 10F
※ 編輯: chiehart (119.14.22.53 臺灣), 09/23/2020 19:58:13

09/23 20:19, 3年前 , 11F
幫你打官司是你委任的律師不是我們,除非你重新委任
09/23 20:19, 11F

09/23 20:19, 3年前 , 12F
你都不相信你的律師了,為何還要委任他?
09/23 20:19, 12F

09/23 20:21, 3年前 , 13F
聽到不同觀點你是要門外漢下指導棋?
09/23 20:21, 13F
文章代碼(AID): #1VQkEYB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