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錢包掉了 看到有人撿走

看板LAW作者 (sean)時間3年前 (2020/09/16 21:55), 3年前編輯推噓3(3023)
留言26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9/13 晚上9點53分在福和橋下運動完要回家 收拾東西的時候,錢包從車廂掉在地上,我沒注意 就回家了。 錢包裡有三倍卷3500元和百鈔數張、很多證件、金融卡 隔天晚上去警察局報案 有拿到受理案件登記表 。 再隔一天9/15去調閱監視器 ,看到當天晚上9點57分有人騎腳踏車經過,看到地上有錢包 ,就把腳踏車停在旁邊抽煙,接著拿起我的錢包就騎走了。因為已經在警察局將近兩個小 時,所以看到這裡就沒有再繼續看下去,只有看到那個人騎腳踏車離開現場,並沒有看到 他打開我的錢包。 由於我的摩托車剛好停在監視器下方,拍到的畫面只有輪子以上,看不到地板,所以是看 不到我的錢包的,他撿起來的時候手上雖然我確定是我的錢包,但是畫面並不清楚。 員警有問我要不要告他,如果提告才有辦法幫我找,卻也跟我說如果要提告的話就要錢、 還要請律師,提告不划算,這是真的嗎? 我如果提出告訴,需要錢嗎?如果要的話,大概需要多少錢? 還有河濱公園的監視器並不多,這樣找回錢包的機率大概有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0.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0264509.A.4FF.html

09/16 22:08, 3年前 , 1F
不用請律師 也不用錢啦 刑事訴訟有檢察官 而且訴訟費用也不
09/16 22:08, 1F

09/16 22:08, 3年前 , 2F
用告訴人出
09/16 22:08, 2F
原來如此......原來是被警察騙了 ※ 編輯: zj4g4g0303 (223.137.70.235 臺灣), 09/16/2020 22:11:27

09/16 22:13, 3年前 , 3F
現在警察遇到沒績效的案件常常會這樣勸退
09/16 22:13, 3F

09/16 22:51, 3年前 , 4F
警察明著吃案會有問題 但是忽悠勸退就是你家的事了
09/16 22:51, 4F

09/17 08:24, 3年前 , 5F
警察的素質真的超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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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06, 3年前 , 6F
警察就刻意講的很模糊,如果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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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07, 3年前 , 7F
你要請律師這其實沒錯,但他沒告訴你的是不一定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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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08, 3年前 , 8F
你只要提告作為告訴人,就是由檢警調查,你只要做筆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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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09, 3年前 , 9F
出庭,所以很多員警為了避免增加案件就會故意隱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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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16, 3年前 , 10F
找回錢包的機率有點低,河濱公園監視器真的有點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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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58, 3年前 , 11F
講個坦白的就是案件沒有保證破的,尤其這種監視器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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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58, 3年前 , 12F
,當然能不辦就不辦,而且即便你堅持要做,老實說破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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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59, 3年前 , 13F
會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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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30, 3年前 , 14F
警察表示:我們也是知道「理性人思考準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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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30, 3年前 , 15F
多辦這種案子也不會加薪
09/17 21:30, 15F

09/18 17:13, 3年前 , 16F
警察騙你??你連流程都不懂請律師是給你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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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15, 3年前 , 17F
都說了沒拍到關鍵,畫面不清楚,要 !你要警察怎麼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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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17, 3年前 , 18F
別浪費資源,真的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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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42, 3年前 , 19F
有沒有意義你又不是當事人,任何人本來都有權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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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9:42, 3年前 , 20F
沒有證據追查當然沒意義,罪證不足但有跡可循
09/18 19:42, 20F

09/18 19:43, 3年前 , 21F
如果是我我會告,但不會去得罪警察局,倒楣的是自己
09/18 19:43, 21F

09/18 19:45, 3年前 , 22F
簡單講,有錢就學郭新政,沒錢別得罪警察。
09/18 19:45, 22F

09/18 19:46, 3年前 , 23F
有錢人自己委任律師自己蒐證,沒錢靠警察公家機關
09/18 19:46, 23F

09/18 19:47, 3年前 , 24F
得罪他們,擺爛結案,故事結束。
09/18 19:47, 24F

09/18 19:48, 3年前 , 25F
再講白一點,損失不大,當自己花錢買教訓。
09/18 19:48, 25F

09/18 19:48, 3年前 , 26F
花錢委任律師,費時費力蒐證,未必能告成。
09/18 19:48, 26F
文章代碼(AID): #1VOXazJ_ (LAW)